(通讯员 张歆菀、苏达、邓顺萍)2022年6月13日上午,我所高利红教授一行深入武汉海事法院进行调研。武汉海事法院院长贾石松、副院长裴缜、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侯振坤以及其他业务骨干、石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谭康、我所高利红教授、张宝教授、博士生张歆菀、苏达、邓顺萍参加此次调研并展开研讨会议。
首先,高利红教授一行考察了金银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司法保护基地。该基地由武汉海事法院、东西湖区法院和金银湖公园管理处共同建成。金银湖公园管理处副主任龙明华对湿地公园的引水工程、生态系统、生态保护与修复、公园建设利用和管理等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其后,座谈会由武汉海事法院副院长裴缜主持。他对专家学者以及实务部门的负责人以及业务骨干进行介绍,并表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与高校进一步加强合作与联系,顺应新形势,突出亮点工作,与兄弟法院携手保护生态,保护湿地。
武汉海事法院贾石松院长对高校与兄弟法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介绍了武汉海事法院管辖区域与范围,并强调环资审判工作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做好服务经济发展与助力生态保护两篇文章,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与保障。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内需潜力得到进一步发挥的情况下,预计未来长江水上运输会得到进一步提升,法院对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应更加奋发作为。与此同时,法院也将面临更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需要与高校进一步加强合作,以高校研究为依托,以司法案件为对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与法庭相结合,利用好双方的平台,更高频率交流互访,更好地推进法治队伍建设,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
高利红教授首先对武汉海事法院的热忱接待表示感谢。她首先介绍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专业团队的组成,适逢湿地保护法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国际会议第十四届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将于11月在武汉举办,认为高等院校、研究所与法院之间合作空间大。随后她强调,对于武汉而言,以武汉海事法院为代表的司法机关已经积极探索出了具有中国特色、武汉特色的司法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尤其是在湿地保护方面,金银湖、洪湖等湿地司法保护基地的良好成效就是实例。因此,未来应当以此为基础,将实践理论化、学理化,提炼出中国湿地司法保护的有效路径,并同时将其与“双碳”目标相结合。最后,高教授表达了对未来与武汉海事法院、石首市法院以及系列基层法院的合作愿景,未来将进一步细化共建“湿地保护司法研究基地”的建议方案,并积极向有关司法机关提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法学院的智慧力量与支持。
张宝教授首先详细介绍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指出法学院与武汉海事法院在此次调研活动之前就已有相关接触和联系,两者颇有渊源。随后,张教授认为在参观武汉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书屋等后,深觉法学院需多与实务部门进行交流,将教学和法治实践接轨,使教学与现中国法治需求相适应。最后他表示,对与武汉海事法院的进一步合作表示期待,希望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培养具有使命担当的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
石首法院谭康副院长认为,通过此次调研,更为清晰地认识到湿地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法院队伍的责任与使命担当,石首法院新厂法庭将与武汉海事法院环资庭携手,进一步加强对麋鹿与江豚的司法保护。
此次与武汉海事法院共商建立湿地保护司法研究基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构建法院与高校联动合作机制,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整体合力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共建活动,将全面推进我所与武汉海事法院在人才培养、研究成果转化等领域的深化合作,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衔接融合,推动双方优势互补、相互协作,共同为长江生态保护贡献智识和力量。
【本站编辑:刘晓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