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法治研究基地落户我所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6日 来源:本站 浏览量:3304

7月13日上午,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共建的“双碳法治研究基地”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签约揭牌仪式。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副院长周佳念,办公室主任祁兵,环资庭庭长张乐喜、副庭长张之婧,研究室副主任覃林,宣传处副处长邓昭玲,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志祥,执行董事姚雯,战略总监李全伟,法务合规部肖林、刘枭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杨灿明,副校长邹进文,科研部部长张金林,发展规划部部长兼学科办主任高利红,学科办副主任庞明礼,法学院副院长张宝以及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尤明青、牟桐、兰皓翔等参加签约揭牌仪式。仪式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佳念主持。

杨灿明代表学校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对加强新时代双碳法治理论与实务研究、双碳法治人才培养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三方共建成立“双碳法治研究基地”,既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实现双碳目标的战略行动;也是学校抢抓双碳战略机遇,大力推进“双一流”建设,面向未来优化学科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和创新体系的重要举措。他指出,中南大是全国著名的法学教育和研究重镇,法学学科实力强劲、门类齐全,作为共建基地核心支撑的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已发展成为国际国内环境法学的前沿研究平台、高端人才基地和重要政策智库,学校有信心、有能力为基地发展提供充分的智识资源保障。他强调,学校将秉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宗旨,持续深化院校合作、校企合作力度,不断拓展合作空间,努力将基地打造成为在省内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力争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陈志祥在致辞中表示,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将全力参与“双碳法治研究基地”的建设,依托基地全面深化双碳法治人才的教育培养、双碳法治领域的业务培训和双碳法治领域研究等各项合作,将“双碳法治研究基地”建设成为全国碳市场的重要制度研究平台和法律人才的孵化中心,推动湖北省在双碳法治领域取得新成就、新进展。

游劝荣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希望三方互相学习,携手共进,加强合作,努力将基地打造成推动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重要平台,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新的贡献。他提出了三点希望:

第一,要充分用好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这个平台,充分挖掘碳排放权交易这座“富矿”,做好相关的科学研究,妥善审理碳排放权交易纠纷案件,促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环境资源审判的科技含量和法治水平。

第二,要加强理论和实务问题的研究。希望三方充分发挥协作优势,加强研究和实践探索,共同参与推动国内规则体系和国际规则体系的制定,争取更大话语权,营造有利发展和对外交往的国际法律环境。要出一批精品案例,出一批高水平的学术理论文章,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智力支持。

第三,要加强共建三方的沟通联系合作,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搭建交流论坛、研讨、讲座等平台,加强双碳领域的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推动环境资源审判的实际工作,把碳排放碳交易有关的司法实践工作做得更好,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更大的司法贡献!

 

据悉,“双碳法治研究基地”实行联席主任制度,联席主任分别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佳念、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姚雯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规划部部长兼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高利红担任,执行主任由法学院副院长张宝担任,秘书处设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双碳法治研究基地”的成立,标志着双碳法治领域的院校合作、校企合作开启了新的篇章,共建三方将在课题研究、人才培养、智库建设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力争将基地建成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和高端智库。

本站编辑:代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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