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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贤环境法悦读沙龙顺利召开|读《实质刑法观》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3日 来源:本站 作者:

(通讯员 齐坤伟、蔡婷婷)2023年4月9日,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主办的本学期第一期希贤环境法悦读沙龙在中原楼704展开。本沙龙由张宝教授主持、博士研究生苏达负责策划,定期开展经验书籍的导读。本次沙龙围绕刘艳红教授的《实质刑法观》(第二版)展开,由我所硕士研究生蔡婷婷同学、齐坤伟同学作导读,其余同学自由分享、提问、总结。

本书作者刘艳红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研究领域为:刑事法学、民行刑一体化、监察法、大数据和互联网法学。代表著作如学术著作《实质刑法观》《实质犯罪论》《实质出罪论》。

《实质刑法观》(第二版)从理性主义法律观开始,分析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关系,并层层递进地论述实质刑事法治、实质犯罪论、实质解释论,并采用体系化视角整理“实质刑法观”的概念、法哲学基础、罪刑法定观、犯罪论和共犯论。本书中心观点是,建立以形式的、定型的犯罪论体系为前提,以实质的可罚性为内容的实质的犯罪论体系;相应地,对刑法规范应该从是否达到了值得处罚的程度行实质的解释;同时,这种实质解释的意义与功能在于:形式罪实质出罪、入罪合法出罪合理。

在导读环节,蔡婷婷同学首先介绍了本书第1-4章节的框架,并采用思维导图方式向大家详细介绍各章节具体内容。在该部分中,本书以法律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为线索,展开对刑法基本立场的探讨。刑法中所有基本问题如刑事法治模式、刑法基本原则、犯罪概念、犯罪论、解释论等都可以还原为法律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对峙和统一。在刑法理性的构建中,不能抛弃形式的一面一味追求实质的一面或者反之;而应该在坚守形式理性的基础上,建构以追求处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之实质要求为内容的实质理性。

随后,齐坤伟同学就本书第5-8章节的框架、内容展开梳理。在框架上,第4章是探究并主张实质犯罪概念,第5章是探究实质构成要件,两章解决的是刑法本体规范问题,第6-7章顺势提出解释论,第8章以体系化视角整理“实质刑法观”观点。在内容上,实质犯罪论是在形式解释的基础上,从实质角度判断构成要件符合性等。实质解释论是实质价值理念融入构成要件判断,认为构成要件是具体规范评价的类型。体系化视角下的实质刑法观囊括概念、目的、法哲学基础及内涵四部分,内涵包括刑事法治、犯罪论和共犯论三方面内容。最后,作者在书中结尾提到,实质刑法观不仅仅是对刑法的一种态度,还是刑法研究的一种独特方法,也是一种以实质化思维为线索的充满个人印记的理论体系。

在介绍完本书结构与内容后,两位同学分别谈了自己阅读这本书的感悟。随后,齐坤伟同学就阅读书籍提出自己的思考。一是关注刑法体系,进而判断本书阐述的“实质刑法观”是否真正做到作者提及的“体系化”?二是第八章缺少实质解释论的总结或拓展内容,并从其他学者的论著中更全面认识实质解释论。三是探究共犯论在刑法论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期更加深刻认识“实质共犯论”。四是思考实质刑法论对环境犯罪立法的影响,并提出警惕风险刑法下环境犯罪立法重塑对传统刑法谦抑性的影响。

随后,博士研究生苏达对本次分享作了全面的总结。首先,他肯定了本次读书会的分享形式,同学们在分享过程中既学习和锻炼了汇报技能,同时也可以从读书的过程中学习写作。其次,对于本书内容与环境法的关系问题,苏达同学以环境刑法中怎样运用实质刑法观为例,阐述了他的思路及经验,即本书观点可以对这些问题的定性和研究带来启发、提供支撑,形成自己的判断。另外,他表示通过阅读可以对环境法的研究和写作起到很好的推进作用。

会上,同学们还就书中的观点、启示和感想等展开了积极的交流和讨论,在场的博士生、硕士生对问题予以了详细的讨论和交流,对本次阅读的书目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至此,读书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希贤环境法悦读沙龙为我所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中青年教师共同学习、友好交流的充满自由、轻松氛围的月度阅读沙龙活动,旨在认真的阅读经典、前沿学术著作、研究文献的同时增进同学、教师们的交流与联络,构建发散性思维,重视传统部门法学习的同时,强调对环境法的借鉴与运用意义。

【本站编辑:黄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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