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郝军宝、时毅、王艺一)2024年3月21日,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主办的希贤环境法悦读沙龙第五期在法学实验中心311召开。本次沙龙围绕熊秉元教授的《正义的成本:当法律遇上经济学》展开,由博士研究生桂凡、王耀珑作导读,博士研究生刘利钊、郝楠楠、王亚萍、彭丽、黄岸菲作评议,其余同学自由提问、分享与交流。
本书作者熊秉元教授系著名法律经济学家,台大经济系毕业,于美国布朗大学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学术论文刊于American Law and Eocnomics Review,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and Theoretical Economics,Review of Law and Economics,European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Journal of Bioeconomics,KYKLOS等。多年来撰述《经济散文》,应邀在台湾《联合报》副刊、《印刻生活文学志》月刊、《联合文学》月刊,《苹果日报》、香港《信报》、大陆《南方周末》及《读书》撰写专栏,已发表百万字以上。熊秉元教授以经济学者身份,应邀至多所知名大学法学院,讲授“法律经济学”课程。
当经济学与法学相遇,会衍生出什么样的学问呢?在《正义的成本:当法律遇上经济学》一书中,熊秉元教授在说明法律经济学旨趣的同时,回顾了法律经济学的发展史,介绍了法律经济学的奠基人物的基本思想,并以优雅的散文形式,将经济分析的方法带进法律学,阐释经济学上的“效率”和法律上的“正义”。
在导读环节,桂凡同学以原始社会、传统社会、工商业社会为时间维度,举例介绍了“正义”的内涵在不同时段、不同地域的演化,以及经济学中的“效率”概念如何解释、填充“正义”内涵的发展过程。王耀珑同学以“环境法经济实证逻辑的假设与思考”为主题,谈到了法律实证与经济实证的区隔、法学与经济学的交叉互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法经济实证研究的范式构想。
随后评议环节中,刘利钊同学衍生分享了关于经济学与历史学交叉的讨论,提出学科交叉的前提是对本学科研究范式及学说史的清晰认识,应以问题导向,对不同学科范式间的异同和转换加以重视;郝楠楠同学认为把经济学引入法学,建立比较和选择的思维,选择成本低、效益高的方式实现正义,不失为一种拓宽视野的新思维;王亚萍同学以“正义是一种工具性概念而非目的本身”的观点为切入,谈到了法经济学方法论建构的重要意义及现实基础;彭丽同学认为环境法学和经济学的交叉前提是需要在哲学层面进行深层次的理论架构,进而做一个思想层面、原则层面、理论层面的接轨,用环境哲学思想助力交叉学科建设;黄岸菲同学结合具体案例,阐述了法学和经济学关心的焦点都是处理“双方”、“一对一”的关系,两者在研究主题上高度契合,将经济分析纳入法学论证可以激发创新思维。
会上,同学们还就书中的观点、启示和感想等展开了积极的交流和讨论,在场的博士生、硕士生对相关问题予以了详细的讨论和交流,对本次阅读的书目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至此,读书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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