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制度规则
1.生态环境部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7月7日)
2.北京市印发《北京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7月7日)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7月19日)
4.四川省发布《四川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7月21日)
二、实践探索
1.浙江建德市检察院集中认购碳汇
2.贵州生态交易中心签约首单林业碳票交易
3.国家电投重庆公司发行全国首单乡村振兴碳中和绿色类REITs
4.西藏首单林草碳汇项目成功交易
三、文献速递
1.张挺于:全球气候变化形势下中国气候民事诉讼的理论障碍与进路
2.韩康宁,冷罗生:预防性司法视角下气候变化诉讼的中国范式——兼谈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关系
3.陈贻健:论国际气候变化法的体系化
4.高琪:气候变化应对类ESG诉讼:对策与路径
四、国际资讯
1.英国气候变化委员会:政府在实现净零排放方面进展缓慢
2.欧盟理事会通过电池和废旧电池新法规
3.美国环境保护署宣布通过减少氢氟碳化物使用保护气候新规
4.世行推新计划拟增贷款以助各国应对气候变化
01 制度规则
1.1 生态环境部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7月7日)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生态环境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编制形成《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是保障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序运行的基础性制度,目前征求意见稿共分为8章46条,从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登记、减排量核查与登记、减排量交易、审定与核查机构管理等环节,规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基本管理要求,明确了各市场参与主体权利和责任。日前,生态环境部正在以尽早启动全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前强化顶层设计、公开征集遴选项目方法学、开展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等各项准备工作。
原文链接:
https://www.mee.gov.cn/ywgz/ydqhbh/wsqtkz/202307/t20230707_1035606.shtml.
1.2 北京市印发《北京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7月7日)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和北京市政府印发的《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促进农业农村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全市“双碳”战略目标,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北京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推进煤改清洁能源供暖技术应用,“十四五”期间具备条件的剩余山区村庄基本完成农村地区冬季取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开展地源热泵供暖、光伏微电网应用、太阳能光热蓄能增温等技术的示范与应用。示范推广“光伏+农业”模式,在具备条件的种植园区,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光热系统及新型纳米仿生态转光膜技术综合应用到传统温室大棚,在养殖场屋顶建设光伏电站。新建高效设施农业可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地源热泵供暖。
原文链接:
http://nyncj.beijing.gov.cn/nyj/zwgk/tzgg/326161678/index.html.
1.3 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7月19日)
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提出,鼓励民营企业自主自愿通过扩大吸纳就业、完善工资分配制度等,提升员工享受企业发展成果的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和生态产业,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投入边疆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减碳技术和服务,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领域投资力度,参与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现代种养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等特色产业,积极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民营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
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govweb/zhengce/202307/content_6893056.htm.
1.4 四川省发布《四川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7月21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七部门联合发布《四川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既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四川省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的行动指南,也是四川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方案》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气候投融资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全省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原文链接:
http://sthjt.sc.gov.cn/sthjt/wjtztw/2023/7/21/fb9276870bca494aa308e10af31e6f53.shtml.
02 实践探索
2.1 浙江建德市检察院集中认购碳汇
6月30日,浙江建德市检察院联合建德市林业局在寿昌林场举行2023年建德市浙林碳汇项目认购启动仪式,并现场签订《关于在办理森林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补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意见(试行)》。浙江建德市检察院与9个行政村签约确认可认购的碳汇总量为1494.5388吨,可购碳汇产品总金额为149453.88元(单价100元/吨)。这次认购林业碳汇的认购资金来自于实施破坏林地行为的侵权人赔付的生态修复资金,也是建德市检察院探索创新司法修复模式的重要实践,有效实践了林业碳汇储值变现功能的全新举措,从而兑现了森林生态效应、智慧效应、经济效应,同时为农户和村集体增加了绿色收入,走出了一条实现生态资源储量、林农收入增加和检察办案多方双赢、共赢的道路
案件来源:本案例原载于浙江法治报
2.2 贵州生态交易中心签约首单林业碳票交易
7月8日,“贵州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在2023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上挂牌,活动现场进行了贵州生态交易中心首单林业碳票交易的签约。此次签约交易标的为82亩森林碳票,交易金额317668元,森林碳票将用于履行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生态修复责任。贵州生态产品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首期业务以林业碳汇(碳票)资源开发和交易作为切入点,逐步扩大到所有生态产品,最终实现将碎片化、闲置的生态资源收储整合、生态改造、增量升级,形成优质高效的生态资产,通过资本赋能和市场化运作推动生态资源变现,进一步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跑出高质量绿色发展加速度。
案件来源:本案例原载于中国新闻网
2.3 国家电投重庆公司发行全国首单乡村振兴碳中和绿色类REITs
7月14日,国家电投重庆公司发行了全国首单乡村振兴主题碳中和绿色类REITs,为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助力集团公司在“双碳”战略背景下投融资的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极具参考和示范意义的创新模式。据悉,国家电投重庆公司紧紧围绕清洁能源转型发展的战略目标,先后成功发行了全市场首单水电绿色类REITs、全市场首单户用光伏类REITs,针对原投资人退出、小股东利益协调、股债结构搭建、收益分配模式优化等重难点问题形成了一整套精细化、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并在今年项目的产品结构设计中实现了进一步优化提升。本次类REITs产品依托底层新能源项目绿色减碳属性,获得绿色评级机构碳中和认证,项目募集资金碳减排环境效益突出,对公司创新性地推动“2035一流战略”落地具有重要意义。
案件来源:本案例原载于观点网讯
2.4 西藏首单林草碳汇项目成功交易
7月18日,阿里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与环保桥(上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在拉萨举行西藏首单林草碳汇交易签约仪式,首笔交易碳汇量5万吨、交易金额130万元,标志着西藏首个林草碳汇项目成功交易。阿里地区草原碳汇试点项目是通过种草改良和加强放牧管理等方式,恢复“黑土滩”等退化草地生态系统,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增加草原固碳能力,促进当地草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草原是西藏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具有丰富的碳储量和强大的碳汇功能,是我国仅次于森林的第二大“碳库”,此次林草碳汇项目的成功交易,使西藏草原“碳库”价值得到挖掘,既增加了草原保护的“绿色收入”,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西藏的生态建设工作,为推动西藏林草生态价值转换和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双碳”战略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是“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的重大实践。
案件来源:本案例原载于西藏日报
03 文献速递
3.1 张挺于:全球气候变化形势下中国气候民事诉讼的理论障碍与进路
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害具有间接性、不确定性以及间隔性等特点,导致气候民事诉讼在原告资格、权利基础、事实因果关系以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天然的理论障碍,狭义的气候民事诉讼并不多见。温室气体排放与大气污染造成的损害不具有同质性,两者的规制方向应采双轨制。从损害属人性的角度来看,气候损害并不是生态环境损害的法定类型之一,故而中国气候民事诉讼不应采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形式。虽然气候诉讼的主要着力点还是在公法诉讼而非民事诉讼,但气候民事诉讼应建立独立的气候民事公益诉讼类型,设立专门的气候变化诉讼案由,赋予社会组织与检察院原告资格。
文章来源:
张挺.全球气候变化形势下中国气候民事诉讼的理论障碍与进路[J/OL].云南社会科学,2023(04):79-91[2023-07-08].
3.2 韩康宁,冷罗生:预防性司法视角下气候变化诉讼的中国范式——兼谈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关系
风险社会下气候变化诉讼的重要价值在于落实环境司法预防功能。中国司法实践对气候变化诉讼的实践探索主要集中在以侵权、债权债务和能源替代等问题为核心的事后司法救济。但气候变化领域的科学复杂及不确定性,使得救济性司法视角下的气候变化诉讼模式无法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强风险属性。以环境损害结果为气候变化救济对象、以补偿性责任为气候变化救济手段、以侵权责任法规为气候变化救济依据等问题是救济性气候变化司法难以解决的。也就无法从根本上实现以司法方式应对气候变化的治理目标。因此,需要从预防性司法的角度,寻找气候变化诉讼的建构逻辑,发挥出必要的预防功能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在现有诉讼制度中寻找最为契合的气候变化诉讼载体,并予以必要调适,形成以规制碳排放风险为核心的气候变化诉讼的中国范式。
文章来源:
韩康宁,冷罗生.预防性司法视角下气候变化诉讼的中国范式——兼谈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关系[J/OL].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14[2023-07-20].
3.3 陈贻健:论国际气候变化法的体系化
在政治博弈和体系化的平衡中发展,是国际气候变化法演变的现实路径。尽管国际气候变化法因政治博弈的影响在规范形式上经常呈现出阶段性妥协的特征,但长期而言,体系化才是其发展和完善遵循的内在逻辑。通过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评估结论为气候变化的规范调整提供科学基础,借助人类共同关切事项将气候变化议题纳入规范体系,国际气候变化法初步形成了包含目标、原则和规则等要素在内的体系化框架。为进一步促进国际气候变化法的体系化,应通过目标体系的具体化、配套实施规则的完善以及气候变化诉讼的功能补充,增强目标体系的刚性;对以公平原则为基础的法律原则进行实质解释,将公平原则下位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视为责任分配原则,将各自能力原则视为责任履行原则,并通过国家自主贡献的评审促进具有可比性公平标准的建立;平衡各类规则的配置,适度提升适应规则、确定性规则的比重,促进《公约》框架下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之间的衔接。国际气候条约的缔约方会议作为整体机制“自上而下”的推动与各缔约方“自下而上”的国家实践结合,将逐步推动国际气候变化法体系化的进一步完善。
文章来源:
陈贻健.论国际气候变化法的体系化[J/OL].法学评论,2023,41(04):172-185[2023-07-13].
3.4 高琪:气候变化应对类ESG诉讼:对策与路径
以气候变化领域为代表,全球ESG运动的发展潮流体现为通过多样化司法渠道监督和敦促公司实现治理模式转型。与之相比,国内目前的理论重心聚焦于生态损害赔偿类诉讼,不仅在基础理论上的障碍尚未克服,也忽略了积极的事前事中环境保护理念和市场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利益协调的潜力。在ESG的框架研究和国内外案例检索的基础上,应当注意合同法中待审批合同规则、商法中受托人信义义务以及消费者保护法的虚假广告对“漂绿营销”的限制等救济手段均可以为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提供多元的有效径路。将产能指标转让合同认定为待审批合同,在审批通过前未生效更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和维护交易秩序。即使基于最佳利益原则对信义义务进行扩张性解释,考虑了ESG因素的投资也并非一定要作出积极的ESG投资决策。在认定虚假宣传和广告时,应当将“碳中和”解释为可以通过采取补偿和抵消性措施实现,这并不违背一般认知,也有助于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但是,有必要对于企业所采取的补偿和抵消措施进行适当检验,避免“碳中和”的滥用。
文章来源:
高琪.气候变化应对类ESG诉讼:对策与路径[J/OL].东方法学:1-13[2023-07-28].
04 国际资讯
4.1 英国气候变化委员会:政府在实现净零排放方面进展缓慢
当地时间6月28日,英国气候变化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进度报告,称英国“已经错过了一个加快进展步伐的关键机会”,同时表示该委员会对政府能够从2030年起实现减排承诺的信心“明显低于”一年前。报告称,气候变化委员会(CCC)措辞严厉地指出过去12个月政府缺乏新的行动,并警告称,人们对英国从2030年起实现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脱碳目标的信心“显著”下降。报告还表示,过去一年政府错过了许多关键机会。虽然“新电动汽车销量的增长和(6.11,-0.06,-0.97%)可再生能源(电力)产能的持续部署可以看到净零转型的曙光,但总体行动规模的速度慢得令人担忧。”报告指出,英国政府现在面临着巨大的艰巨挑战,需要吸引必要的绿色投资,并使脱碳进程在接下来的十年里重回正轨,以确保实现净零排放目标。
来源:
央视新闻,http://news.cnr.cn/native/gd/20230628/t20230628_526307066.shtml.
4.2 欧盟理事会通过电池和废旧电池新法规
当地时间7月10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一项新法规,加强了电池和废电池的可持续性规则。该法规电池法规旨在通过针对电池生命周期的所有阶段(从设计到废物处理)为电池行业创造循环经济。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规定将适用于所有电池,包括所有废弃便携式电池、电动汽车电池、工业电池、启动、闪电和点火电池和轻型运输工具电池。西班牙生态转型部长在公报中说,电池是脱碳进程和欧盟向零排放运输方式转变的关键。与此同时,报废电池包含许多宝贵的资源,我们必须能够重复使用这些关键原材料,而不是依赖第三国的供应。新规则将促进欧洲工业的竞争力,确保新电池的可持续性,并有助于绿色转型。该法规将由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签署,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20天后生效。
来源:
欧盟理事会官网
https://www.consilium.europa.eu/en/press/press-releases/2023/07/10/council-adopts-new-regulation-on-batteries-and-waste-batteries/.
4.3 美国环境保护署宣布通过减少氢氟碳化物使用保护气候新规
当地时间7月11日,美国政府发布了一项旨在减少氢氟烃(HFC)使用的规定和一系列针对能源和车辆排放以及温室气体甲烷的规定。氢氟碳化物(HFC)是强效温室气体(GHG)。《美国创新与制造法案》(AIM)授权 EPA 通过以下方式解决HFC问题:逐步减少其生产和消费,最大限度地回收和尽量减少设备的排放,并通过对HFC的行业限制促进向下一代技术的过渡。根据美国环境保护署署长迈克尔·里根的预测,这些综合措施预计将在2022年至2055年期间导致温室气体排放显著减少约150亿公吨。
来源:
美国环境保护署官网,https://www.epa.gov/climate-hfcs-reductio;Cham-wion Tech
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4Ll4vjvZRD-3UnvOl_mS3g.
4.4 世行推新计划拟增贷款以助各国应对气候变化
当地时间7月18日,世界银行公布最新计划,宣布将扩大贷款规模,帮助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等诸多挑战。据英国《金融时报》7月18日报道,世界银行当日宣布将推出一项50亿美元的贷款担保计划,允许世行股东国代替面临债务违约问题的国家偿还贷款。世界银行在一份概述其最新计划的情况说明书中表示,该行正在努力“推动发展、提升影响力并承担更多风险”,致力于创造一个包容“包括妇女和年轻人在内的所有人、能够抵御冲击并可持续发展的世界”。目前,世行正与股东和评级机构合作,希望能够使用待缴资本(即成员国政府已承诺但尚未支付的资金)来扩大贷款规模。
来源:
澎湃新闻,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390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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