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系列课程第五讲《检察公益诉讼实践与思考》暨希贤环境法讲坛第31期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9日 来源:本站 浏览量:102

11月14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系列课程第五讲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科研大楼一楼报告厅举行,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三级高级检察官姚红讲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谭铁军担任与谈人。本所执行所长张宝教授主持本次讲座。众多武汉市区检察官及法科学子到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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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红检察官以“检察公益诉讼实践与思考”为主题,围绕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顶层设计、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基本内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实践思考”三个部分展开讲授。

姚红检察官首先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28号)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的相关规定引出如何看待检察公益诉讼业务这一问题,深刻阐述了公益诉讼实践的重要性,并指出目前公益诉讼检察的“不精”问题。随后,姚红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立法规定、检察机关内外部协作机制等,并提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与司法机关共画公益保护“同心圆”。最后,姚红检察官还梳理了现有案件情况,以几起典型案例生动揭示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实践思考,展开阐述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践中的完善措施。在讲座的最后,姚红检察官提出了对新时代“公益保护职业共同体”的能力要求,表达了对法律人的殷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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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环节,谭铁军检察官表示,本次讲座从“怎么看,怎么干”的角度为我们讲解了公益诉讼的具体内容,姚红检察官的分享为我们提供了大量值得深刻研究的学术课题,体现了广大检察专家正确的政治站位与担当精神。谭铁军检察官分享了湖北省的检察情况,指出党和国家对检察公益诉讼高度重视,这既是历史机遇又是现实挑战,因此,我们必须站在正确政治站位上助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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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本所执行所长张宝教授做总结发言,提出要在发展检察机关的独特优势基础上,正确看待实践和理论的沟通问题,并希望大家能够在此次讲座的基础上有更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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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结束后,本所执行所长张宝教授为姚红检察官颁发授课证书。


【本站编辑:曾沅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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