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5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湖北法院长江大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湖北法院司法保护长江的8个案例和2个事例。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旗通报了2022年以来湖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效以及为长江大保护作出的积极贡献。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良志介绍了长江大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的基本情况和典型意义。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宝应邀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陈旗院长指出,近年来,湖北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党中央推进长江大保护决策部署的战略意义,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的重要要求,围绕湖北省委“扛牢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的要求和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发展布局,积极投身“共抓大保护”的宏伟蓝图,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本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事)例,体现了全省各地法院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审判理念,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依法严格追究破坏生态环境法律责任、创新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服务保障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司法实践,充分展示了湖北法院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担当作为。
张宝教授答记者问时指出,典型案事例在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标准、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学术研究提供了一座“富矿”。这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事例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引领意义,能够提炼和抽象出一些可推广、可复制的裁判规则,同时也充分体现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精神,能够向全社会昭示司法保障长江大保护的决心和勇气。未来会继续深化院校交流合作,形成调研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典型案例的理论水平、学术水平,更加准确总结、提炼审判规律,在司法“富矿”中挖掘具有指导意义、研究价值的典型案例,更好地推动案例指导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院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持续推进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法治实务相互融合。依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优势学科,我院与湖北高院、中碳登联合共建双碳法治研究基地,与江西高院共建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与武汉海事法院共建长江大保护司法理论研究基地;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和双碳法治研究院等入选教育部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组织联合研究院核心联合机构、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级高端法治智库等,学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新闻链接:
《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湖北省法院发布长江大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
http://www.hbfy.gov.cn/DocManage/ViewDoc?docId=c8d34605-9532-4554-a8ca-dbd912056883
《长江大保护十大案事例》
http://www.hbfy.gov.cn/DocManage/ViewDoc?docId=96d47312-fc30-4bab-b292-940c802be2c0
《湖北法院长江大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
https://mp.weixin.qq.com/s/bPdx8VY2JcUmHyp7kBzfoA
【本站编辑:曾沅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