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在文化大厦1107会议室顺利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莅临会议指导。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天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机关和高校的二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证会。我所张宝教授受邀参加本次论证会并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轶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王轶副校长表示,感谢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支持。《征求意见稿》对《民法典》生态环境侵权的规定进行了精细的呈现,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智慧,预祝本次论证会能取得丰硕成果。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竹梅表示,《生态环境侵权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是推动《民法典》实施的重要一环。目前征求意见稿已经过数次修改,期待与会专家学者建言献策。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竹梅)
《征求意见稿》执笔人叶阳法官对起草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征求意见稿》涉及的生态环境侵权的界定、数人侵权、第三方治理责任、侵权责任方式等条款进行了逐条讨论。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宋春雨)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叶阳)
(与会专家学者发言)
(与会专家学者发言)
(与会专家学者发言)
会议闭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姚辉致辞。姚辉教授表示,感谢各位专家学者出席论证会,感谢大家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工作的大力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姚辉)
杨临萍副院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杨临萍副院长指出,《生态环境侵权司法解释》的起草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各位专家学者对《征求意见稿》条文提出了很多真知灼见,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司法解释起草的下一阶段工作中围绕大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一步做好深入研究。希望各位专家学者今后能够继续关心、支持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各项工作,不断将环境司法事业推向更高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本站编辑】殷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