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历史上的“八大公害事件”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5日 来源: 浏览量:289

    1)马斯河各烟雾事件,发生于1930年比利时马斯谷工业区,由于二氧化硫的粉尘,一周内近60人死亡,千人呼吸系统疾病。
  2)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发生于1943年美国洛杉矶,由于大量汽车尾气在紫外线照射下产生光化学烟雾,大量居民出现眼睛红肿、流泪等症状。
  
3)多诺拉烟雾事件,发生于1948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多诺拉镇,由于大气严重污染,有5900多人患病,17人死亡。
  
4)伦敦烟雾事件,发生于1952年英国伦敦,由于烟尘和二氧化硫在浓雾中积聚不散,先后死亡1万多人。
  
5)四日市事件,发生于1961年日本四日市,由于废气严重污染大气,许多居民患上哮喘病,多人死亡。
  
6)水俣病事件,发生于1953~1956年日本熊本县水俣市,人们食用被汞污染的鱼、贝等水生生物,造成大量居民中枢神经中毒,60多人死亡。
  
7)富山痛痛病事件,发生于1955~1972年日本富山县,人们食用用含镉废水污染的河化和稻米而中毒,死亡一百多人。

    8)爱知米糠油事件,发生于1968年九州爱知县一带,人们食用含多氯联苯的米糠油后造成中毒,患者超过1万人,16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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