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首例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全程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4日 来源: 浏览量:131

   2010年10月18日,中华环保联合会接到贵阳市乌当区群众投诉,称贵阳市乌当区定扒造纸厂将生产废水排放到南明河,导致南明河受到污染。第二天,中华环保联合会就决定安排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在搜集了该厂大量的污染资料后,中华环保联合会决定联合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共同参与这起贵州首例由民间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

  

11月19日——23日 法院受理并完成证据保全程序

     

  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和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联合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11月被清镇市环保法庭受理并完成证据保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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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 原告先于执行申请获法院支持

 

  2010年12月10日,原告之一中华环保联合会向清镇环保法庭提起先于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责令被告贵阳市乌当区定扒造纸厂立即停止向南明河排放工业污水。清镇环保法庭受理原告申请并于2010年12月15日作出了民事裁定书,裁定被告立即执行原告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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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中旬 原告获环境公益诉讼援助专项资金

 

  原告方之一的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向贵州省两湖一库环境保护基金会申请的1500元环境公益诉讼援助专项资金获批,这是贵阳市首笔申领的环境公益诉讼援助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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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0日上午,受社会广泛关注的造纸厂“向南明河偷排污水”被诉案,将由环保法庭在贵阳市乌当区法院巡回开庭审理。

  开庭前,记者到贵阳市乌当区进行实地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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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 环保法庭当庭判决原告胜诉

     

  2010年12月30日,中华环保联合会联合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诉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定扒造纸厂污染环境公益诉讼一案,由清镇环保法庭在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经过各项庭审程序后,清镇环保法庭当庭宣判,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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