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环境司法论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1日 来源: 浏览量:308

 

为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华环保联合会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定于2013719-20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联合举办“第三届中国环境司法论坛”,论坛的主题为: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司法。

本届论坛受到贵阳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首届“生态文明贵州国际论坛”的分论坛之一,与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同时间举办。

本届论坛拟分三个单元进行:

第一单元——“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司法保障”,侧重探讨环境司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如何构建公正、高效的环境司法制度和进行规范的环境司法运作等。

第二单元——“中外环境法官面对面”,主要由三位外国生态法院的院长和中国设有环境法庭的法院院长或环境法庭庭长介绍、交流关于设立环境法院(庭)以及环境案件审理规则、程序等方面的情况。

第三单元——“环境司法与公众参与”,侧重探讨环保NGO及其他社会组织、律师、公民个人在环境司法中的地位、作用等问题。

诚挚邀请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府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环保NGO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各界人士参加论坛讨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文范围

1.    环境司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作用

2.    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司法改革

3.    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司法制度创新

4.    在我国设立环境法院(庭)的意义和目的

5.    我国设立环境法院(庭)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6.    在我国设立环境法院(庭)的基本思路及具体建议

7.    环境司法改革的公众参与

8.    环境司法改革与环保NGO

9.    环境司法改革的律师参与

10. 与论坛主题有关的其他选项

以上范围仅供参考。本次会议优秀论文将由主办方结集出版。

二、       征文截止时间:2013610

三、       论文以电子版形式发至:RIEL2@whu.edu.cn

四、       参会人员原则上须提交论文,论坛主办方特邀人员除外。

五、       论坛举办时间和地点:2013719-20日,贵州省贵阳市。

六、       论坛报到时间和地点:2013718日,地点另行通知。

七、       参会人员报到时须持论坛主办方任一一方的正式邀请函,特邀人员除外。

八、       参会人员差旅费自理,食宿免费,由论坛主办方统一安排。

九、       论坛特邀人员的差旅费及食宿费由主办方承担。

十、       论坛联系人:

贵阳市中院:

中华环保联合会: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胡斌,电话13387508812027-68752091

十一、需进一步了解参会情况者,请与上述联系人联系。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环保联合会

2013320

                                                                   注:本文转载自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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