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会专题】吕忠梅教授主题报告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2日 来源: 浏览量:268

吕忠梅教授主题报告

《农村水资源保护的法律需求——以湖北农村水污染防治现状为例》

 

 

各位环境法学界的同仁们:

 

今天还是一个非常特别的日子。我们知道,昨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颁行20周年的纪念日。在中国的环境法走过了从试行法到现在30年,应该说是具有标志性的20年、30年的这样一个时候,我们来召开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大会,以这样一种方式来纪念我们环境法走过的30年。同时,我们也借这样一个机会来反思我们中国环境法制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当中我们还需要去不断完善和不断改进的地方。

 

另外一个,我们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一个非常重要任务,就是研究湖北的环境问题,研究湖北的环境法律问题。我们知道,湖北省是一个千湖大省,湖北省的发展战略里面两圈一带,实际上是紧紧围绕湖北的水来做文章,所以省委省政府把做好水文章作为湖北未来发展战略中的一个核心议题。那么,对于我们环境资源法的同仁们来讲,如何研究好湖北的水问题,如何为湖北的水立法做贡献,如何为湖北的水法制建设提供建设性的意见,我想这是对于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所以今天呢,也借这个机会,向大家谈谈我们的一些调查和思考。

 

我今天报告的题目是《农村水资源保护的法律需求》。以湖北经济学院法学系的老师在今年暑假和以后的时间,我们对于湖北省的水资源调查的实际的结论以及调查的结果为例来给大家展示湖北现在农村的水资源现状。我们的调查得到了湖北省委政研室作为重大调研课题立项,然后湖北省环保厅、水利厅、农业厅、城建厅等给了我们非常大的支持,我们所到的湖北的各个地方对我们的调查提供了非常好的素材和资料。今天在展示调查成果的同时,我也想提出我的一些思考。

 

现在中国环境立法有个非常明显的问题,就是污染控制的立法80%是为城市而立,农村的立法非常之少。我举了两个例子,一个例子是《水污染防治法》。在这里面一共是58条,直接规定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的只有5条,并且这5条大都语焉不详,就是我们读了之后还是不知道农村和农业的水污染环境到底应该怎么做,没有具体的制度安排,更没有具体的实施机制的安排,所以农村的水污染防治问题在立法上非常薄弱。第二个我举的例子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这个法律在49条里面说了一句话,叫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具体办法由地方性法规规定,显然指向到了地方,但是地方性法规中关于农村和农业污染防治的几乎没有。所以我们环境法的立法现状里面,非常有意思的是80%的农村面积、80%的农业人口,反过来我们的法律80%是为城市制定,这是我们环境法中一个非常大的问题。为什么农村立法这么少,这么难,是不关注它吗?

 

带着这个问题,我想提出来:1、农村是否需要环境法?2、农村需要什么样的环境法?3、农村需要哪些环境法?我们对于这些问题必须要做出回答。它不需要么?为什么80%都在城市不在农村?如果它需要,那它需要什么样的,需要哪一些?这是环境法学者和实务工作者都应共同回答的问题。农村是不是不需要环境法?大家都记得有句顺口溜讲水资源的变化情况:“50年代淘米洗菜,60年代洗衣灌溉,70年代水质变坏,80年代鱼虾绝代,90年代身心受害。描述的就是中国从50年代到90年代以来的水变化的状况。还有一句话是北方有水皆枯,南方有水皆污,讲的就是整个的水的情况。水变污了和水变枯了,直接的影响就是,我想我们做环境法的人都非常清楚的看到,是不是不需要环境法?

 

我们用我们自己的调查来做一个说明。我们从今年7月份开始,选择了湖北省的15个城市,走访了环保、水利、农业、城建这几个省直的厅级,我们到各个地方的相关职能部门走访,并且我们发放了1000份问卷。承担问卷调查任务的是湖北经济学院200多名湖北籍的学生,请他们把问卷带回家,在他们家的本土的地方做一些调查,收回来的有效问卷共803份。调查问卷的职业分布有企业职工、企业主、事业单位、工厂等。我们对问卷进行了分析。15个城市,除了神农架林区没有以外,湖北省的各个地方我们都有问卷回收。这些受调查的人员有省会城市、地级或者县级市占到20.3 %,乡镇占到29.14%,完全在农村的人口占到46.95%,接近一半的人口完全在农村的这样一个调查。

 

因为我们现在还没有一个关于农村水环境现状的官方统计数据的资料,湖北没有,全国也没有。我们现在所有的结论都是依照我们的问卷、访谈和我们从省直的各个厅局收集到的湖北的一些数据我们得出结论。整体结论是湖北农村的水环境的基本状况是局部有所改善、整体趋向恶化。主要的表现是湖北农村的水污染状况两个明显的表现:第一饮用水不安全,第二是水华频现,在湖北省各个大领域和各个湖泊都非常严重。

 

首先来讲第一个问题,水污染威胁农村饮用水安全。

2006年我们全省有接近4000万人口是属于农村饮用水不安全的人口,近几年湖北省委省政府采取了极大的措施,在20002008年已经解决了800多万人,到十一五规划的时候已解决1000多万人。现在依然还有2000多万人处于不安全的状态。在已解决的1000多万人饮水安全的人当中我们也发现,解决的是人口相对集中、比较好解决的那部分人;人口分散、偏远地区、不好解决的地区我们都没有解决。所以下一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任务异常的艰巨。湖北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提前实现国家的完全解决饮水安全的目标,省委省政府也决定拿出很多的资金,但是问题解决到今天依然还有很多的遗憾。

 

那么农村的饮用水主要从哪里来?主要是中小河流、湖泊,因为我们集中供水的非常少,都是就地取水。在就地取水中,就是附近的沟渠或者打井,农村饮水的主要水源的情况怎么样?2008年河流评价是这样,类河流占21.4%;长江支流52个监测断面,Ⅳ—Ⅴ类的占9.6%,劣类的占5.8%,就是我们长江支流有劣类水质;汉江支流水质的总体为中度污染,19个监测断面中类的占26.3%,劣类的占26.3%,这个里面,湖泊水质总体属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是总氮和总磷。在11个省控湖泊的15个水域中,类的只占20.0%,类的占13.3%,类的占40.0%、类的占6.7%、劣类的占20.0%。

 

我们大量的农村饮用水源是长江、汉江、湖泊,但是整个的饮用水源的水质监测情况不太令人乐观。下面是我们调查的2008年湖北农村集中供水的情况。大家看到,在乡镇里面,一共是727个建制镇,集中供水数达到了700,集中供水比例达到96.29%;但是行政村的情况非常糟糕,25420个行政村中集中供水的只有7639,集中供水的比例只占30.07%,就是我们乡村里面有70%没有实现集中供水。他们的饮用水源是分散的,他们是用打井等各自的方式进行取水。湖北省的监测情况,仅对1820万以上人口的重点城市的3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定期监测,农村的集中供水点从来没有系统进行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我们这么多的农村饮用水源地,到底水质情况怎么样,我们没有进行水质监测。所以基本上处在靠近哪里就向哪里取水,这个水质的状况怎么样,我们现在对于他们的水质状况没有一个科学的评价依据,或者说我们判断的依据是没有的。

 

那么我们来看一下问卷的情况,回收803份有效问卷中,关于饮用水源的问卷调查,没有自来水供应的占35.7%,实现了村镇集中供水的占3.4%,单独饮水的占96.6%。说明大量的农村人口就是靠自己去饮水,我们没有集中供水,我们对他们的水质没有进行监测,所以饮水安全问题是现在湖北农村水资源保护里面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水华频发。

在湖北省2003年长江支流首次出现水华。大家可能还记得太湖蓝藻爆发、巢湖的蓝藻爆发等。其实就在湖北,每年的水华现象也是异常的严重。我在三峡公司工作的那年,从三峡库区走过了很多支流,到春天的时候,支流上基本上都有。原因就是三峡水库蓄水之后水位抬高,那些支流的水的流动性减弱,引起水华现象。从2003年开始,香溪河、青干河、童庄河、神农溪等七条支流先后多次发生水华现象,问题严重在呈现出由支流、库湾滞水区向干流近岸水域蔓延的趋势。集中爆发是在20083月,松滋河发生水华,影响以松滋河作为唯一水源的近43万人的饮水安全。20086月,香溪河、神农溪发生大面积蓝藻爆发。蓝藻现象不是只在太湖流域,不是只在离我们很远的地方,而是发生在我们身边,水华频发。我们知道水华是水体中的氮和磷的浓度较高,它必然的一个表现。我们前面讲过的,我们的湖泊主要的污染物是氮和磷,水华是相应的后果。我们分析原因是,一些大型水工程的建设,导致湖北的水环境容量减小,湖北的农村的面源污染加剧了湖泊和河流的富营养化。现在一些问题在于水华频繁,但是污染源的控制并没有找到很好的办法。另外南水北调一期工程实施之后,汉江水域的水华发生的几率还会增加。南水北调工程实施调水以后以及三峡库区的蓄水达到预期的178m,可能我们长江的支流尤其是库区上游还会有更大的水华爆发。

 

这是我们能够看的到的两个农村水污染的直接的现象,一个是饮水安全问题,一个是水华问题。什么原因?我们认为农村水污染来源复杂,成因也各不一样。从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我把原因分为两大类,第一是农村的面源污染,第二类是乡镇企业的污染以及城市污染向农村的转嫁。导致农村水污染非常严重的两大原因,我给大家分别作个汇报。

 

第一,关于农村面源污染。

面源污染主要表现在:1、农村生活污染源(包括生活废水和垃圾);2、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源;3、农村种植生产污染源;4、水产养殖污染源。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农村面源污染的来源是这四大类。

 

我们首先来看第一点,关于农村的生活污染。湖北因为水多,所以湖北农村大多数的村庄建在有水的地方,最方便的是污水直接向河道、湖泊、堰塘排放。所以全省大多数村庄是没有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系统的,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我自己对于湖北水的最大感受是,我上小学的时候可以随便跳到哪个堰塘游泳的,中学的时候就说这里的水不能下去了,到我上大学离开了几年再回来得时候就被告知,很多的地方都不能下去了,不是一般的地方不能下去了。后来我大学毕业之后到中南政法法学院,我们在南湖边上,很多年轻老师就跳到南湖去游泳,游泳回来之后眼睛发炎,皮肤瘙痒。那时候中南政法学院还在建设当中,在我们的宿舍楼门口就贴了一张告示,说南湖不能游泳,谁跳下去游泳后果自负。那还是80年代,我到武汉工作是1984年,20多年又发生了更多的变化,很多的地方变得不仅是不能游泳,而是看都不能看了,变成黑色的,还有更多的湖被我们填起来了。等到去武大读研的时候,问东湖水厂能不能供应水,这也是当时很大的问题。我们的饮用水源地越来越少,我们这谈到的还是城市,我说的是我的感受,我没有在农村生活过,我们农村的情况更加糟糕,所有的水就基本上都沿着自然的流向到了小沟、小渠、小河、湖、大河。我这里有一张表,是2008年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的情况。统计的行政区域依然是25420个,处理了生活污水的行政村是583个,占同级行政区域的比例只有2.30%。污水处理的比例,建制镇达到了10.29%,乡只有0.39%。污水处理厂的集中处理率更低,在建制镇占7.22%,乡仅占0.27%。我们只处理了0.27%的污水,这0.27是不是可以忽略掉?污水处理率只占0.39%,连1%都不到。我们整个农村的生活污水基本上是没有任何条件的排放到河流和湖泊当中。第二个问题是生活垃圾。农村面源水污染,生活水排放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垃圾处理不集中。垃圾的渗漏,经雨水的冲刷会给水带来很大问题,但是湖北生活的垃圾基本上到处都是垃圾场,想往哪里倒就往哪里倒,没有集中处理的设施。我们调查的结果是,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理的设施非常落后,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更低。那么我们的垃圾倒在了哪里?相当一部分的生活垃圾在水塘、沟渠、道路、湖泊旁堆放,现在我们是垃圾围村,塞河堵门,呈现出围村、塞河、堵门之势,不仅成为蚊蝇孽生,臭气弥漫的污染源,其渗漏液还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下表是2008年湖北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的处理情况。统计的结果是这样的,在建制镇生活垃圾年清运量是255.953万吨,乡是25.165万吨,农场是4.688,行政村没法统计。生活垃圾处理率在建制镇达到了97.38%,乡达到72.85%,农场达到66.96%,但是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比较低,建制镇是32.03%,乡试21.70%,农场是13.37%。在广大的农村里面所有的行政村里面我们所有的数据为0,无法统计,倒了多少垃圾,垃圾怎么处理了我们都不知道。我们统计调查中做了另外一个统计数据,生活垃圾收集的行政村5438个,占21.41%,进行处理的行政村仅有1845个,占7.26%。这个是我们问卷调查的统计数据和我们前面有统计报表的数据是没法比较的,只是我们自己调查的结论。

 

第二个污染源是农药、化肥污染。湖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是农药和化肥的消耗大省。2007年全省化肥施用量326.91万吨,化肥投入达到 742公斤/亩,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13倍,世界平均水平的4.12倍。我们农业种植中化肥的使用量严重的超标。这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情。我们知道,化肥在使用过程中只有30%―40%的利用率,剩下的约60%70%残留于环境中。农田一被雨水冲刷,大量的化肥随着径流进入河流,所以我们的水体富营养化,过量施肥是非常重要的原因,过度施肥导致水体中总氮的含量占到了51%。我们做了一个统计,与1990年相比,全省农药施用量已增长近7倍,遭受农药污染的农田面积达500万亩。在湖北的农村,各类除草剂、杀鼠剂、植物调节剂等新型污染源迅速增加,仅化学除草剂的用量达7800吨,杀鼠剂用药量已达到20 多吨,植物生长调节剂用量已达250吨,而且未来还有增长的趋势。推广农业新技术都是要多使用化肥农药,我们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的老师和学生今年暑假到神农架大九湖,是一个未开发的高山草甸草原,他们发展高山蔬菜的方法是喷了农药,那个地方小,三面环山,一到晚上都是农药的味道。我们以为从那里出去的都是无公害的蔬菜,去了才知道不是这样的,他们天天都在喷药,空气中就是农药的味道。是不是产量的提高就要靠这个呢?在和当地农民交流中,农民说这是专家告诉的,他们不仅要施肥,还要喷农药。如果我们这样指导农业生产,我们不是自己给自己下药么?很遗憾,我们很多人就在做这样的事情。农药一个方面是施用带来的污染,还有一个是什么?调查了一组数字,截至2008年底,湖北省已有55个市、县初步清查出近30年以来累积的废弃农药约1510多吨,其中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约450吨,每年还有约0.8万吨被农民遗弃在农田、沟渠的农药废弃包装物(袋、瓶),这也是农村水源污染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农民们用完农药直接将瓶子袋子一扔,扔到了水里去了。我说一个惊人的发现,我们中国是1980年停产666DDT的,大家知道它的高残留会带来巨大的问题。但是今年我到一个合作社卖农药的地方去看,还有666DDT。我就问他们为什么还在卖这个,他们说药效强,管用,别的都没这个管用,说是一熏蚊子就没了,一喷家里就干净了,什么都没有了。我听完之后,觉得更加可怕,不仅是用在了地里,还用在了家里。1986年就停产,至今确依然还有人在使用,没有禁止完。我们说的是这55个县市还清出了1000多吨,分散在各个地方。

 

第三个污染源是畜禽养殖。畜禽养殖主要是粪便排放到水体,我这里做了一个表,就是对于不同的畜禽做的关于CODBODNH3-HTPTN这样的一些含量的比较。牛粪、猪粪、羊粪、家畜粪以及牛猪尿,它们的这些排泄物里面都是含有很多的东西。表格表明,这些家禽的排泄物如果不经过处理,直接排到水体里面,是会对农村的水源,对我们的一些地方带来严重污染的。湖北省2008年生猪出栏3498.3万头,绝大多数畜禽场的粪便未得到处理和利用,粪便和粪水的肆意排放,使得大量的氮、磷、悬浮物及致病菌进入水体,污染物数量大而且集中,对水质的污染最为严重。按照目前我国规模化养殖场对环境污染的管理状况和正常水冲粪的流失率计算,2008年仅养猪一项湖北每年即有14.2万吨的COD10.6万吨的BOD流失到水体中。仅仅是猪一项,洪湖荆门有一些自然养猪试点,他们对于猪粪便进行了收集处理以及循环利用,但是在湖北的比例非常小。高浓度的畜禽养殖的有机物排泄是一个非常大的污染源。

 

第四个污染源是围网投肥养鱼。湖北是个水产大省,因为我们的湖泊多,主要是现在的集约化养殖业(网箱、围栏和精养池塘),排放了近30%的面源污染。过去鱼的生长是来自自然养料,我们人工养殖之后,我们投放的鱼苗增多,水体中自然地物质不能满足鱼的生长,于是就施化肥。但是我还要告诉大家的是我们除投肥外还投药,因为鱼会生病。所以水产品中污染物的含量很高,投各种不同的东西,一般的投抗生素等各种药。投肥养鱼直接的后果是养殖水体总氮和总磷大量超标。围网养鱼使水面分割,生态的多样性遭到破坏。大家知道湖北的梁子湖是全国水质最好的湖泊之一。大家每年都在吃梁子湖的螃蟹,梁子湖的水质确实是不错,但是梁子湖大量养蟹之后,尤其是围网养蟹之后,带来的一个问题是梁子湖的整个水生态系统的破坏。螃蟹的养殖,最大的破坏是水草破坏,对于生态的影响非常严重。所以说水面的养殖一方面对于农村的水环境污染做了很大贡献,另一方面也对农村的整个生态保护带来很大挑战。湖北是淡水渔业资源大省,2008年,水产养殖面积1067万亩,水产品总量达到水产品产量达到370万吨,连续14年居全国第一。已基本形成一块一品的规模化、专业化养殖格局,省级板块建设达到33个,渔业对农村地区的增收贡献巨大。2008年水产总产值达到330亿元,渔业人均收入增长幅度在第一产业中位居第一,是第一产业纯收入平均增长幅度的3倍,是大农业中为农民增收贡献增幅最大的产业。湖北养鱼是民生工程,但是问题很大。

 

第二个问题是乡镇企业污染和城市污染的转嫁。

乡镇企业最大的问题是排放的大量工业废水、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重污染农村水环境。我们调查到,污染最为严重的乡镇企业主要有造纸、印染、电镀、化工、冶炼、矿产、机械加工、建材等。这是在湖北农村水污染中乡镇企业排位靠前的。问题在哪里?很多的乡镇企业都是作坊式的。我们说乡镇企业的一个优点是船小好调头,今天变这个,明天变那个,但是它最大的问题是污染防治既无意识又无设施,大量的污水直接向环境排放。另外一个就是乡镇企业的技术、工艺、设施等大多是城市淘汰转移来的。在这里面,包括最新一轮的承接转移,把东部地区一些别人不要了的东西往这边承接,也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现象。再一个是关于城市污染转嫁。城市的污水、垃圾和粪便,都是通过种种途径进入农村。农村成为了消纳城市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以及承接化工厂、冶炼厂、制药厂、造纸厂和电镀等污染严重企业的主战场。看一下湖北的情况,从2005年到2007年,全省废污水排放总量和废污水排放量增长了9.2%。污水排放总量从42.79亿吨上升到46.72亿吨,污水排放量从29.96亿吨增加到32.71亿吨。湖北已建和在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还远不能满足控制水污染的要求。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城市的污水处理情况,2008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为66.76%,其中各级污水处理厂的处理量是93506万立方米,占城市污水排放量的46.31%。有四个城市的污水处理总量为零。县城的污水处理率仅为24.56%,其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仅为5.62%。再来看一下生活垃圾,2008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680.76万吨,生活垃圾处理量为662.94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360.65万吨,主要方式是卫生填埋。有20个城市的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零。全省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率为73.04%,其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9.95%。进行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县城主要是兴山、秭归、巴东等三峡库区县城。再来看城市的粪便处理,这个结论说起来更让人心酸。2008年,全省城市粪便的清运量为47.24万吨,处理量仅为2.01万吨,处理率仅为4.25%;全省县城的粪便的清运量为8.75万吨,处理量为1.90万吨,处理率为21.71%

 

我们通过问卷,通过我们走访的各个厅局以及网上查阅的资料,我们介绍了湖北省的水污染的现状。再来看下公众怎么看。这是我们的问卷调查的结果,认为农村的水环境有所恶化的占49.56%,迅速恶化的占14.07%,认为没有什么变化的占14.45%,有较大改善的占3.49%,有改善的占18.43%,就是大多数人还是认为我们农村的水环境情况是在恶化而不是在好转。我们问大家对于农村这种水状况满意么?公众调查的结果显示,非常不满意的占14.45%,比较不满意的占40.47%,有一点不满意的占31.76%,比较满意的占11.96%,很满意的占1.37%。这个满意率恐怕不是太高。我们问对农村水资源构成威胁的主要因素是什么?第一位的因素是水污染,第二个是饮水不安全,第三个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不够,第四个是灌溉用水没有保障,第五个是灌溉设施的维护没有保障,第六个是地下水位下降,后面才是洪涝灾害。与我们认为的洪涝灾害是湖北的最大问题恰恰相反,问卷的结果是水污染是最大的问题。饮水不安全和水污染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很大的一致性,这是公众对于我们整个水资源的认识。

 

所以对我们的调查作一个小结:水污染已成为湖北省农村水环境最大的现实威胁,是湖北农村水资源保护的软肋。同时,它也是人们心目中最为期许的水资源保护事项,80%以上的受调查对象认为,湖北水资源保护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防治水污染。这个公众的调查结果给了我们一个需求方面的提示,我们研究湖北的水问题,研究湖北的水资源保护问题,研究湖北的水立法问题,可能水污染问题作为其中的一个最重要的议题。

 

下面说一下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分析,对于湖北省近些年采取的关于农村水污染防治的措施,我们做了一个评估。

对于乡镇企业、城市采取的措施主要有:1、对小造纸、小水泥、小火电等九小企业进行专项治理,淘汰和关闭了一批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2、建立乡镇企业工业园区,对污染进行集中治理;3、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这是湖北省采取的三个重大措施。

 

针对农村面源污染采取了四个措施:1、开展乡镇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建造与试点;2、化肥农药减量化措施,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养殖小区治污,推广沼气治污设施;4、整治围网养殖、水库投肥,推广生态养殖。效果怎么样呢?乡镇企业污染及城市污染转嫁的防治措施相对成熟,效果明显;但是对于农村面源污染目前尚无成熟防治措施,防治效果不佳。

我这里有一个数据,2007年,湖北农村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已超过全省工业污染排放总量,其中氨和氮的排放量农村是城市的2109倍,化学需氧量农村是城市的1140倍。占全省16%的农村排放了全省50%的污染物。这个结论告诉我们如果农村没有好的环境法,我们所付出的代价,16%GDP50%以上的污染物。这是湖北的农村和城市的比较。换句话说,我们再城市的治污效果再好,对于控制我们全省的污染也是非常有限的。所以农村污染控制问题现在是湖北省我相信也是全国污染控制的重大问题。为什么这么说?

 

第一,乡镇企业污染及城市污染转嫁的防治措施相对成熟,效果明显。乡镇企业污染及城市污染转嫁均属于点源污染。城市污水、垃圾等污染源向农村地区转嫁时,主要方式是大规模的点源排放;乡镇企业具有分布广、规模小的特点,其污染排放相对分散,但仍有固定的排污口,本质上还是属于点源污染。我国目前的污染防治制度和法律均以城市点源污染防治为中心,对于乡镇企业污染及城市污染转嫁的防治,并不能完全适用。但是,这两类污染防治依然遵循点源污染防治的基本思路,通过对已有城市点源污染防治成熟措施加以补充、修正和完善,对乡镇企业污染及城市污染转嫁的防治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2008年全省全年COD计划削减能力为13万吨,实际削减量为16万吨,已超额完成任务。近两年就依法关闭了500多家污染严重的小企业(生产线)。另外,湖北通过中小企业万千百十等工程,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向工业园区集中,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的合理规划和集中治污提供了可行性。

 

第二,农村面源污染尚无成熟防治措施,防治效果不佳。农村面源污染是以面积形式分布和排放污染物而造成水体污染的发生源,具有分散性、隐蔽性、随机性、不易监测、难以量化等特征,同时又与农业生产和农民的日常生活方式紧密结合。面源污染控制不仅仅是湖北的问题,也不仅是中国的难题,是世界性的难题。农村已成为世界上污染贡献最大、控制难度最大的污染源。在这样一个情况下,控制农村污染尤其是农村面源问题是我们环境法研究领域亟需解决的问题。

 

目前中国在面源污染防治方面尚无成熟的措施,基本制度和法律方面也几乎是空白。湖北是一个农业大省,面源污染特别严重,2002年已被列为全国8个农业面源污染高风险地区之一。与其他省市自治区横向比较,湖北无论是在乡镇企业污染,还是在城市污染的转嫁方面,均不属于特别严重的地区,但是最严重的是面源污染。如果说湖北的水问题主要是农村的水问题,农村的水问题中的首要问题是农村面源污染带来的水问题。还有农村的面源污染对于我们的南水北调工程和三峡库区的蓄水是有隐患的。大家可以想象,大量的水最终都是要流入长江和汉江去的,那么这些水会带来严重的水质方面的影响。湖北对于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视但是效果不好,根本的原因没有形成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完整思路,没有部门合力,也没有系统化和制度化的措施。所以导致我们的面源污染呈持续、快速的发展趋势,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应该成为湖北当前以及未来农村水污染防治的重点。

 

最后,我想说一下我们的结论。通过以上调查及分析,我想得出这么三点结论:第一,农村水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供给严重不足,农村需要环境法,尤其是面源污染防治的环境法。第二,农村水资源保护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们如果需要环境法,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环境法?需要符合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需要的环境法。农村现在的生活水平还不高,他们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来改变他们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态度,建立一种文化,我们也还没有很好的措施。农村需要的是和三农问题的解决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的环境法,不是就农村的污染治理农村污染的环境法,也不仅仅是就农业问题来说农业问题的环境法,它还必须城市的发展、城市的工业的转移问题联系在一起的环境法。所以,对于环境法的要求或者说我们给出的对策的要求更好,需求更多。第三,农村水资源保护的立法至少要解决这么几个问题:1、明确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体制。谁来管农村面源污染?这个问题是各家分散,我们去调查了好多部门,各个部门的说法不一的,各管各的肯定是不行的;2、建立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制度。我们现在80%的为城市立法的现状必须得到改变,我们要有大量的立法是为农村而立;3、畅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机制。怎么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使得农村面源污染控制能够见到实效?我想只有我们农村的环境好了,我们的饮水和食品安全问题才能得到真正的解决。我们每天所吃的蔬菜、粮食是安全的。我们城市人口的生活质量、城市人口的健康才能真正得到保障。所以农村的污染防治污染不仅仅是农村的问题,是全中国的问题,也是我们全体环境法人必须去共同面对的问题。

我的报告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整理人:肖遥、井江、尹淑倩、杨玥等;校对人: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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