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法论丛》是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主办,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十大论丛之一,主编吕忠梅教授,副主编高利红博士,已出版六卷。现第七卷开始面向社会征稿。
论丛重点设有基础理论研究、制度研究、立法研究、国际环境法和比较环境法、学位论文精选,同时,论丛将视情况灵活设置其它栏目。 高质量的作品是保持论丛生命力的不竭源泉,她的成长离不开海内外专家学者的鼎力扶持。本论丛热诚欢迎专家学者赐稿,篇幅不限。 本刊不收版面费,来稿如获刊登,将根据本刊财力适当支付稿费或增送样刊。 倘蒙赐稿,请将大作赐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 《环境资源法论丛》编辑部 收 邮编:430074 或E-mail:(保存成word格式) glhlaw@126.com(为保证畅通,请往两个邮箱各发一份) 附: 《环境资源法论丛》编辑体例 来稿请依次写明:文章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具体的体例要求为: 一、摘要:150-300字,文字须简洁扼要,内容对全文有正确的把握和指导。 二、关键词:3-8个。 三、正文:文词通顺,引用准确无误。文中标题依次用:一、(一)、1、(1) 四、注释 (一)文中注释全部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号为[ ]。 (二)作者注释: *吕忠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三)注释例引: 1.著作类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2页。 [2] 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9页。 2. 文集类 [1] 高利红:“环境资源法的伦理基础”,载韩德培主编:《环境资源法论从》(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05页。 3. 论文类 [1] 吕忠梅:“论公民环境权”,载《法学研究》1995年第6期。 4. 译作类 [1] [澳]依凡·谢瑞尔:“国内法院对国际法的查明和适用”,尤明青译,载《法商研究》1997年第5期。 [2] [美]辛格:《动物解放》,孟祥森、钱永祥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年版,第102页。 5. 报纸类 [1] 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6. 港台著作 [1] 史尚宽:《民法总论》,正大印书馆1980年版,第222页。 7. 外文类 从该外文注释习惯。 五、其他 (一)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二)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 (三)数个注释引自同一资料者: 1.著作类注释例为:前引[1],吕忠梅书,第31页 2.论文类注释例为:前引[1],吕忠梅文 3.文集类注释例为:前引[1],高利红文,第306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 《环境资源法论丛》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