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立法方面,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起草的《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将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形成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继贵阳于去年底成立环境审判庭和环保法庭后,2008年5月6日,江苏省首个环境审判庭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开展环境公益诉讼试点,并将各级检察机关、各级环保行政职能部门、环境保护社团组织以及居民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确定为公益诉讼的原告。由于成立时间较短,其实效还有待检验,但毕竟迈出了开创性的一步,尽管环境审判庭的意义也不能过于强调。 4月22日,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给环境造成的巨大损害,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提出了涉及环境和能源犯罪的八个罪名及其立案标准,期冀能对现状有所改观。6月19日,最高法院在天津召开了水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就“国外立法与理论探讨”、“立法对策与理论探讨”、“司法实践与理论探讨”三个分议题展开了交流与讨论。 2008可以说是多事之秋。5月12日,突如其来的四川大地震造成了巨大伤亡,而生活仍要继续,问题也要得到解决,由地震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也需加以面对。地震发生次日,环保部即下发了《关于防范和应对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通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生李妍辉也对地震次生环境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虽内容还有待完善,但其独特的视角值得注意。此外,黄世席现实的的《奥运会发展与环境法制之保护》是第一篇专门述及奥运与环境法制的文章,值得关注。 巩固先生发表在《环境资源法论丛》第7卷中的《“环境伦理法学”批判》一文,针对环境法学研究中的泛道德化倾向和“巫师化倾向”(周训芳教授语)进行了批评,认为环境法学应回归本土意识、大众思维和法律思维,文风和语言均较为犀利,颇值一读。王利明教授的《物权法与环境保护》则代表了民法帝国的正统代表对物权法因应环境保护的看法,比之环境法学人与民法“攀亲戚”(非贬义),更具参考意义。 一位老人与一个学科。韩德培老先生对环境法学科的生存可以说功不可没,但这段历史究竟如何,且听韩老亲述学科合并和博士点设立的问题。 环境法医学作为环境法学的邻接学科,对环境诉讼因果关系的判定有着重要意义。但这一学科在我国的发展才刚刚起步。2008年5月28日,国际环境法医学学术研讨会在青岛召开,希望能够唤起国内对环境法医学的重视。 环境法新书出版的密度是越来越多。孙佑海教授4月份出版了《超越环境“风暴”:中国环境资源保护立法研究》;在定期出版物方面,除传统的《环境资源法论丛》在年初出版了第7卷外,由李恒远、常纪文主编的《中国环境法治》2007年卷、由王曦教授主编的《国际环境法和比较环境法评论》第3卷已于08年4月初面世;由徐祥民教授主编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评论》第3卷也已于近期出版。 随着环境法学硕博士生招生单位的增多,硕博士研究生也在不断增长。做硕博士毕业论文可以说是令人头痛的一件事情,吉林大学王晓钢博士整理的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历年博士论文选题和硕士论文选题可供参考,从中你还可以了解大牛们的一些八卦。此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历年环境法硕士论文选题也可咨参考。 如果打算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研究生,浓情中南bbs整理有2001年至今的各科真题可供参考;有兴趣的话,08年的博士生入学试题亦可移步查看。 【张一粟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