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利.论我国低碳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J].中州学刊,2014,(10):63-66.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8日 来源:本站 浏览量:164

“双碳”目标推进的现实背景下,低碳法律制度体系构建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备受关注,这对于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本期三篇论文均以低碳法律制度体系为研究对象展开研究。


三、张忠利.论我国低碳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J].中州学刊,2014,(10):63-66.

 

目录:

一、国外低碳法律制度评析:以英国为例

二、我国低碳法律制度建设的现状

三、完善我国低碳法律制度体系的设想

 

摘要:英国等国家以专门的应对气候变化法为核心构建低碳法律制度体系的做法,对我国低碳法制建设具有借鉴和启示意义。我国现行能源、环境法律制度并不足以有效推动低碳发展。我国构建低碳法律制度体系的最优路径是制定专门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其中要设置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碳定价、碳排放标准、立法后评价等制度,在立法技术上要注意温室气体排放与其他环境问题的协同化解,并且要注意降低企业的守法难度和成本。我国构建低碳法律制度体系的次优路径是修改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其中增加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内容。

 

总结:以《应对气候变化法》为核心的英国低碳法律制度体系在统筹实现多重目的、明确中长期碳减排目标、控制碳排放的制度措施多样化、监管制度覆盖面广且针对性强四个方面颇有建树,但该制度体系也呈现出一种“叠屋架床”式的额机构,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碎片化、缺乏稳定性和协调性、守法成本高等问题。反观我国低碳法律制度体系,并没有明确、直接的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目的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因而很难指望依靠这些法律长期、有效地推动经济社会低碳发展。在建构我国低碳法律制度体系的宏观路径上,可以考虑修改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其中增加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内容。最优路径是制定专门的低碳发展促进法并命名为《应对气候变化法》,其价值和功能在于明确国家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低碳发展的目标,增强低碳法律制度的稳定性,为低碳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投资预期提高公众对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发展的认识和实践能力增强低碳法律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协调性,防止低碳法律制度碎片化树立我国在国际社会中作为负责任的应对气候变化大国的形象。首先,《应对气候变化法》应当将推动企业投资低碳化作为一项重要的目标和任务,其立法目的具体可以表述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公众行为 式低碳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其次,《应对气候变化法》应当采取框架型立法模式。再次,《应对气候变化法》至少应规定新建(企业)项目气候变化影响评价制度、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和政府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制度、包括碳排放交易制度和碳税制度的碳定价制度、低碳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制度、基于低碳供应链管理的公私合作制度、针对机动车的燃油效率和碳排放标准制度、低碳教育制度、立法后评价制度以及低碳产品标准、认证和标识制度。最后,我国在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的同时,还应尽快制定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还应结合低碳发展的需要,考虑修订《煤炭法》《电力法》《草原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另外,我国应当坚持统筹立法的立法技术,加持从产业链和产业生命周期的角度,建立以《应对气候变化法》为统领的低碳法律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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