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4日,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主办的希贤环境法悦读沙龙第八期在法学实验中心315召开。第七期沙龙围绕冯露《环境纠纷行政解决机制实证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展开。本次沙龙由博士研究生郝楠楠、硕士研究生李桑炎作导读,博士研究生李舴玉、黄岸菲、王亚萍、彭丽、桂凡作评议,其余同学自由提问、分享与交流。
本书作者冯露,四川大学法学博士。左卫民,法学博士,现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国家九八五工程四川大学社会矛盾与社会管理研究创新基地首席科学家。
《环境纠纷行政解决机制实证研究》采用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选取四川省S县作为代表性调查对象,以其环境监察大队数年的人民来访登记簿、深度访谈记录、问卷统计结果、各类文件和对其他相关部门的调研资料等实证材料为依托,仔细分析了环境纠纷行政解决机制的实际运作及其效果,本土资源以及域外借鉴,并对环境纠纷的解决前景提出展望。
在导读环节,李桑炎同学首先对本书框架进行了介绍,并指出本书是在对环保部门受理的环境纠纷状况和环境监察人员解决纠纷的流程、方式、效果等一系列具体问题的讨论中,力图全面展现环境纠纷行政解决机制在实践中的运作状况,进而梳理出我国环境纠纷行政解决机制模式的演变,并对这些模式中利害关系人的关系作了分析,揭示出环境纠纷行政解决机制本质上是一种以权力为基础的惩罚型纠纷解决模式。在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环境纠纷行政解决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指出当前“(强)国家——(弱)社会”二元关系未根本转变的背景决定了弱势当事人(污染受害者)仍会寻求能与强势当事人(污染者)所操控的纠纷解决机制相竞争的救济途径,故行政解决机制在一段时期内仍是解决我国环境纠纷的重要途径。
郝楠楠同学在此基础上就环境法典编纂背景下的环境纠纷非诉解决机制构建为题进行了分享,指出要在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基础上,基于我国的生态环境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现状,根据具体制度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构建一个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生态环境纠纷解决机制,使生态环境纠纷能够在现有框架内得到顺利解决,使受损利益能够得到充分全面救济。
随后,博士研究生李舴玉、黄岸菲、王亚萍、彭丽、桂凡分别进行了评议,其他同学亦在会上进行了沟通与交流,经过细致讨论,对本书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各位同学积极分享,共同推动了此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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