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华,女,汉族,1968年3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法学博士,现任江西省新余市政府副市长,民盟市委会主委,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1986.09——1990.07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学生;
1990.07——2001.02新钢公司汽车队和法律事务处工作,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
(1999.04--2001.04中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1.02——2002.12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001.12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2.12——2004.05政协新余市社会和法制委主任;
2004.05——2006.12新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6.12——2009.12政协新余市委员会副主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2004.09--2008.0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9.12——2016.10政协新余市委员会副主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民盟新余市委会主委。
2016.10——至今新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民盟新余市委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