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立新,男,汉族,1968年生,安徽舒城人,法学博士,教授,江汉大学重点学科带头人,硕士研究生导师。曾获江汉大学优秀教学质量一等奖、江汉大学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武汉市黄鹤英才、湖北省高校系统优秀共产党员、首批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等荣誉称号。现为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理事、湖北省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市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兼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第十三届湖北省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本文编辑:殷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