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典型案例1:上海市崇明区东风西沙水库水源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来源:本站 浏览量:153

典型案例1:上海市崇明区东风西沙水库水源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1]

裁判要点:对跨行政区划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形成两省检察机关跨域办案协作机制,以诉前磋商的形式与行政机关达成治理共识,推动问题快速解决,切实保护水资源安全。

典型意义:案件所涉水域属于水源地准保护区。上海、江苏两地检察机关在上级检察机关的统筹指导下密切配合,通过指定管辖,探索形成两省检察机关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以诉前磋商形式与行政机关达成治理共识,消除了东风西沙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风险。

 



[1]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6起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第三批)(2020.12.11发布)


【本站编辑:曾沅芷】

Copyright © 201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邮编:430073
技术支持:京伦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