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5:动感酒吧诉武威市凉州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命令案[1]
裁判要点:对于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噪声扰民现象,环保机关针对群众投诉作出合法适度处理后引发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给予支持。
典型意义:与民事审判处理特定侵权者、受害者之间民事行为及相关赔偿不同,行政审判通过监督环保机关履行保护环境职责,对合法行政行为给予支持,对违法行政行为监督纠正,有利于保护受污染群体的利益,促进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改善。本案重要意义还体现于,人民法院以裁判方式明确了噪声相关标准执法适用范围。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8年10月1日发布施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环境检测、执法人员进行噪声监管的重要依据。前一项是环境质量标准,后两项是排放标准,它们的适用范围、检测方法及限值等均有不同,应根据检测对象及目的等因素作出正确选择。本案判决对《声环境质量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作了正确区分,对环保机关正确执法和人民法院审理类似行政案件具有示范作用。
[1]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之二。
【本站编辑:曾沅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