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落实“双碳”目标的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 来源:本站 浏览量:256

内容提要:为全面做好行业助力碳中和工作,该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主要行动、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对天津市碳达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全文内容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落实“双碳”目标的工作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是水库、粮库、钱库、碳库”理念,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要求及全市园林绿化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部署,不断拓展园林绿化生态碳汇空间,提升园林绿化资源碳库容量,增强林地、绿地、湿地生态系统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增强市民绿色福祉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建设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施策;减缓适应,同举并重;科技支撑,创新引领;政府引导公众参与。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全市森林蓄积量较2020年增加400万立方米,全市林地绿地资源年生态碳汇量增加到1000万吨。实现生态碳库容量继续扩大,生态空间质量和综合服务功能稳步提升,生态系统恢复力和生命力持续增强,居民绿色福祉更加丰富,林业碳汇智慧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区域协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新突破,基本完成全市林业碳汇交易机制的构建,全民参与增汇减排社会风尚稳步形成。

  二、主要行动

  (一)增汇行动。一是增加绿化资源总量。“十四五”期间,通过实施山区精准生态修复,继续加强北部及西部边缘浅山区造林绿化、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整治以及京津风沙源治理,改善浅山区和山区的生态环境;因地制宜推进城镇乡村绿化美化,提升绿化资源总量,夯实首都生态碳库基底。二是提升绿化资源质量。在山区,持续开展森林健康经营、强化保护天然次生林;在平原,精准提升平原森林质量,提升碳汇功能;在城区,持续提升城区绿地碳汇功能和缓解热岛效应能力,逐步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的储碳功能。

  (二)减排行动。一是推广节约循环技术。从节水、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全面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园林绿化低碳经营管护模式。二是发展低碳绿色产业。加大全市果树、花卉、种苗、蜂产业发展中的低碳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力度;挖掘提升各类生态产品价值,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环境教育等新业态;以及试点推进园林绿化产业各类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监测管理工作。三是降低行业碳排放水平。强化各级各类公园运行的节能降耗管理,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设智能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降低运维成本,进行数字化办公,增强低碳服务能力。

  (三)适应行动。一是强化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水平,加强市区两级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林业有害生物远程监控系统,开发启用灾害预警大数据分析系统,加大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加强防控基础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二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常态化监测,完成重点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健康评价,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三是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持续实施衰弱濒危古树名木抢救复壮保护工程,构建树木健康诊断预警体系;建立古老果树地理信息矢量数据库和老北京水果示范基地;建设和完善中华蜜蜂保护区,提升中华蜜蜂种蜂繁育能力。

  (四)管理体系。一是提升生态资源监测监管水平。实现绿色资源动态监测全覆盖,建立监测、统计、核算、评估、预警、反馈于一体的闭环监管制度。二是完善园林绿化行业碳管理体系。建立以全市林地、绿地、湿地资源为基础,集科普宣传、信息发布、核算报告报送、技术规范提供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行业碳管理信息平台。三是推进完善林业碳汇补偿机制。结合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管理机制要求和全市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工作部署,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多路径发展。四是加强京津冀生态碳汇能力的协同提升。利用京津冀跨区域生态建设协作发展契机,发挥北京生态碳汇领域智力资源优势,辐射带动津冀两地专项人才队伍建设,同时确立碳汇项目合作开发模式和运行管理机制,推进京津冀区域生态碳汇补偿机制发展。

  (五)推广示范。完善园林绿化应对气候变化技术标准体系,重点开展林地、绿地、湿地等生态系统服务碳中和增汇减排技术模式和管理体系研究,围绕关键技术,重点利用国有林场苗圃开展试点示范,总结试点经验进行推广。

(六)公众宣传。加强“双碳”理念宣传。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增加资金投入;三是注重人才培养;四是强化科技支撑与国际合作。

 

原文链接http//yllhj.beijing.gov.cn/zwgk/fgwj/qtwj/202207/t20220701_2757199.shtml


【本站编辑:曾沅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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