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气黑度监测方法标准问题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3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量:707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函[2002]65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烟气黑度监测方法标准问题的请示》(苏环法[2001]4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 5468—91)中规定,锅炉排放烟气黑度监测应用林格曼烟气浓度图观测,观测要求、方法应符合该图的用法说明书。工业炉窑排放烟气黑度监测可参照GB 5468—91的规定。

照相机计时测烟望远镜测烟度方法虽与GB 5468—91规定的方法有可比性,但未列入国家方法标准,只能作为监测辅助手段,其监测数据不能作为执法的依据。

 

 

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本站编辑】殷佳伟

Copyright © 201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邮编:430073
技术支持:京伦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