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刘思霁)5月29日,应洛阳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利红走进“洛阳检察大讲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体系性解读”为题,为全市检察干警及生态环境相关单位代表开展专题同堂培训。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豫西黄河河务局,市、县(区)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水利局、林业局,洛阳市律师协会,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等单位代表受邀参会。

本次培训立足中国式现代化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全局,旨在深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有效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推动生态环境法治一体建设。授课中,高利红教授从法典制定的时代背景与重大意义、基本框架与多层构造、对检察机关的职责定位与制度供给三个维度展开系统阐释。她结合大量实务案例,重点剖析了法典在污染控制、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的制度创新,并就检察机关如何统筹运用“四大检察”职能、精准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践指引。
本次培训以视频形式覆盖洛阳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分会场同步参训。洛阳市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把法典学习贯彻作为重要任务,加强与我所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治理。
此次授课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服务地方法治实践、推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深度融合的系列活动之一。宣讲团将继续发挥学科与人才优势,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法典宣讲解读,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中南大法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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