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张宝教授承担的《武汉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草案)》审议通过
近日,武汉市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由我所张宝教授承担的2024年立法项目——《武汉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共21条,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武汉,作为全国超大规模城市,同时也被生态环境部纳入“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近年来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了积极成效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同时,结合2020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新理念和新要求以及“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其在固体废物处置能力、资源化利用、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挑战。为积极应对这些挑战,推进武汉“无废城市”建设水平迈向新台阶,武汉市政府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治建设,明确将《武汉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纳入2023年立法调研项目,并于2024年调整为正式项目,旨在为武汉“无废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我所张宝教授于2023年5月受武汉市生态环境科技中心委托承担《武汉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的起草工作。为确保该《办法》的科学性、实用和前瞻性,张宝教授迅速组建了一支由多位在环境科学、法学及相关领域拥有丰富经验的资深专家组成的起草团队。自接受委托以来,张宝教授及其团队全程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及组织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立法团队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进行沟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针对这些反馈意见,团队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并据此对《办法》进行了多次细致的补充和完善,最终圆满完成了《武汉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的起草工作。
为了避免与武汉市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等方面已经出台的相关立法内容上的重复,该《办法》采取了“小切口”立法模式,内容上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效,重点明确了政府及其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固体废物监管中的职责;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以及污泥等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关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管理、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以及实验室固体废物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并明确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
张宝教授作为湖北省知名的法律咨询专家,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入参与了多部省市重要立法工作,为地方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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