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资讯简报(07.15-07.31)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6日 来源:本站 浏览量: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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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规则

1.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7月21日)

2.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7月25日)

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7月25日)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7月30日)

二、实践探索

1.2024中国碳市场大会在汉成功举办

2.全国首单碳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深交所挂牌

3.甘肃省首个政府机关全国自愿减排交易系统开户成功

4.全国首个智慧贸促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评价核算系统上线

三、文献速递

1.冯帅: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法律机制研究

2.张勇:论气候累积犯的刑法规制

3.陈益龙:我国碳排放权抵押担保模式的制度构建

4.何香柏:气候变化规制的环境法进路:法治诉求与制度选择

四、国际资讯

1.欧盟批准瑞典30亿欧元的生物能源碳捕集与封存计划

2.国际能源署发布《美国能源政策审查报告》

3.英国新政府宣布成立清洁能源开发公司

4.新加坡正式推出碳市场联盟


01 制度规则


1.1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7月21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作出决定。《决定》总体要求之一: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决定》进一步要求: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完善绿色税制。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202407/content_6963772.htm.


1.2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7月25日)


7月2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在船舶更新方面,《措施》要求加快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在报废基础上更新为燃油动力船舶或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的,根据不同船舶类型按1500—3200元/总吨予以补贴;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的,根据不同船舶类型按1000—2200元/总吨予以补贴。在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方面,《措施》要求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


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7/content_6964409.htm.


1.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7月25日)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推动本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北京超大城市发展实际,从规划建设、推广应用、支持保障等方面将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上升到法规层面,着力破解突出问题,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安全有序开发利用、实现“双碳”目标、推进首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草案共有5章34条,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的总体要求和部门职责、规划与建设、推广与应用以及支持与保障等内容,涉及生物质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类型,包含本地发电、外调绿色电力、电力并网等核心内容。该草案意见征求截止至2024年8月23日。


原文链接:

https://www.beijing.gov.cn/hudong/gfxwjzj/zjxx/202407/t20240725_3759558.html.


1.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7月30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十五五”时期、碳达峰后3个阶段工作目标。一是到2025年,碳排放相关统计核算、监测计量能力得到提升,为“十五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二是“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三是碳达峰后,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中和目标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各地区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碳排放管控要求,推动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方案》明确提出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要求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方案,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


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8/content_6966079.htm.


02 实践探索


2.12024中国碳市场大会在汉成功举办


7月21日,中国碳市场大会2024·武汉在武汉东湖之滨开幕。本次会议以“深化碳市场交流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为主题,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共同举办,来自多个国家环境部门以及多个国际组织的官员、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共同探讨全球减碳之路。本次大会由1个主论坛活动、3个分论坛活动和1个研讨会构成。其中,“加快发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扎实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由中碳登承办,南南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研讨会由湖北碳交中心承办。大会正式发布了《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总结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的成绩,肯定了中国为全球碳市场机制创造的“中国贡献”,并指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对于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意义,表明了中国将完善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制度,推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深化碳市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的决心。


案件来源:本例原载于武汉市人民政府官网


2.2 全国首单碳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深交所挂牌


7月24日,“深圳担保集团-南山区-中小微企业19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资产)”在深交所正式挂牌,这是全国范围内首单碳资产证券化产品挂牌发行,标志着深圳率先实现碳资产证券化从“0”到“1”的突破,开启绿色资产价值变现新通道。碳资产,作为一种重要的可交易绿色资产,是继知识产权后,企业的又一种新型无形资产。碳资产证券化,以企业碳资产未来预期收益为支撑,通过发行市场流通证券,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深圳担保集团-南山区-中小微企业19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资产)”是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携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共同打造的碳金融深圳新模式。本次由深圳担保集团牵头发起的碳资产证券化产品,为南山区6家企业提供了合计1.15亿元的融资支持。南山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将按照企业融资成本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贴息期限3年。作为推动碳减排的重要市场化工具,碳资产证券化对加强碳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意义重大。


案件来源:本例原载于深圳政府在线官网


2.3甘肃省首个政府机关全国自愿减排交易系统开户成功


7月25日,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作为项目业主在全国自愿减排交易系统(CCER)开户成功,标志着庆阳市林业碳汇开发取得重要进展,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这也成为当地首个由政府机关为业主开设的项目账户。近年来,庆阳市紧盯“双碳”目标,全力推动林业碳汇开发,先后出台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实施方案、林草碳汇开发实施方案和林业碳汇交易机制落实工作方案,为林业碳汇开发确定了“四梁八柱”,还开创了“服务不分成、授权不流转”的林业碳汇开发新模式。“我们将采用国家自愿减排量(CCER)标准对全市2012年以来符合开发要求的造林进行林业碳汇开发。”庆阳市林草局局长李华峰表示,当地将采取市级统筹、县区实施的方式,在子午岭国有林区先行试点基础上,稳步向县区扩展,力争今年完成第一批林业碳汇交易。据悉,庆阳市正在积极实施的首个林业碳汇项目——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子午岭林区造林碳汇项目,预计产生温室气体年均减排量约为18万吨,计入期40年,总减排量700多万吨,按照每吨70元预算,项目总收益可达4.9亿元。


案件来源:本例原载于甘肃省人民政府官网


2.4 全国首个智慧贸促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评价核算系统上线


7月26日,中国贸促会新闻发言人王琳洁通报,全国首个智慧贸促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评价核算系统和全球贸易服务平台(中文版)正式上线。据介绍,该系统着眼为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妥善应对欧盟碳关税提供专业指导服务,操作界面数字化智能化程度较高,充分体现智慧贸促单一窗口功能,免费开放,所有企业均可使用该系统进行自我碳排放评估,为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实施做好前期准备。中国贸促会将在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四川等省开展首批智慧贸促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评价核算服务。此外,由中国贸促会所属商业行业贸促会与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共同开发的全球贸易服务平台(中文版)也在本月上线。该平台由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创建,得到二十国集团和世界贸易组织等诸多国际组织认可支持。平台数据资源丰富,包括进出口数据、市场动态、关税政策、标准信息、技贸措施、监管要求等,有利于广大中国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将更加直接、便捷地获取全球贸易信息,更加精准、有效地做出经营决策。


案件来源:本例原载于法治日报

03 文献速递


3.1冯帅: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法律机制研究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内含减少污染的负外部性、增加生态系统的正外部性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重意涵,存在“经济-环境”关系的二元协调,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但是,现有“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资源配置-经济发展”促进机制、“减污-降碳”合力机制难以涵盖全部要素。在结合我国国情并借鉴美国“经济增长-能源转型-环境治理”系统模式、欧盟“生态优先-能源结构优化-绿色发展”综合模式的基础上,或可引入“碳减排-污染防治-生态产品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四位一体的协同模式。该模式以科学合理、经济性和生态环境完整性、多元主体参与为基本原则,以全国碳市场建设和能源转型为主战场,以绿色资金配置和绿色技术发展为两大侧重,以期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文章来源:

冯帅.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法律机制研究[J/OL].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16.


3.2张勇:论气候累积犯的刑法规制


气候安全具有独立的集体法益属性。累积犯是以特定的累积危险行为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类型,单一行为并不具有法益侵害危险,只有在大量累积之后才能产生现实危害。累积犯是特殊的抽象危险犯,构成犯罪不要求行为与法益侵害危险之间具备现实的因果关系,而是要求具有潜在危险,属于间接的危险犯。在预防刑法观念下,对累积危险行为有必要提前予以刑事处罚,这样既符合法益保护主义,也无损罪责自负原则。气候累积犯即非法排放温室气体(碳排放)的累积危险行为,有必要将其纳入污染环境罪的刑法规制范围。碳排放行为具有累积危险性,需要运用疫学因果关系论来判断其具备气候变化累积效应的可能性;根据要素分析法,气候累积犯的罪过形式包括故意和过失。刑法对于气候累积犯的入罪门槛须予以限定,对污染环境罪的兜底条款须限制解释。从刑行责任衔接角度,并非所有的气候累积危险行为都要追究刑事责任,认定气候累积犯须依据相关行政性标准;如果碳排放量没有达到临界值,只能对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

张勇.论气候累积犯的刑法规制[J/OL].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4,(05):1-14.


3.3陈益龙:我国碳排放权抵押担保模式的制度构建


尽管目前关于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暂无定论,但学界和实务部门均肯定碳排放权作为担保财产的适格性,只是就碳排放权的担保方式选择存有争议,导致形成了不同的碳排放权担保制度构建进路。对此,应立足于碳排放权属性特征与现行法律体系进行碳排放权担保制度的规范性构建。在担保方式的选择上,关于碳排放权质押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观点并不充分,而碳排放权抵押兼具合法性与合理性,故宜以抵押作为碳排放权担保制度构建的出发点;在具体制度构建上,鉴于碳排放权的公私双重法律属性,宜采取公私合治的方式,一方面规范、统一碳排放权抵押的设立方式、实现路径,并推行配套激励措施,为碳排放权抵押扫平交易障碍,另一方面建立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以实现碳排放权抵押交易中私益和公益的平衡。


文章来源:

陈益龙.我国碳排放权抵押担保模式的制度构建[J/OL].南方金融,1-12.


3.4何香柏:气候变化规制的环境法进路:法治诉求与制度选择


现行环境法律体系以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为事理基础,尚未涵盖气候变化这种新型风险类议题,也未明确界定二氧化碳是不是一种空气污染物,这导致环境法很难直接回应气候变化,特别是碳排放控制的法治需求。与环境污染规制相比,气候变化规制在规制历史、规制依据与规制手段等方面具有特殊的复杂性,故有超越环境污染规制的法治需求。因此,对当前环境法的规制范畴与方式进行反思并提出相应的规制路径至关重要。同时,由于气候变化规制与污染规制都聚焦政府对排放行为的干预,也都涉及干预程度、预防与控制以及法律强制与自愿行为的平衡等关键问题,因此可以在现行环境法律框架下寻找协同控制的制度路径,也可以借力环境污染规制的法治经验提高气候立法回应不确定性与利益复杂性的能力。


文章来源:

何香柏.气候变化规制的环境法进路:法治诉求与制度选择[J/OL].浙江工商大学学报,1-12.


04 国际资讯


4.1欧盟批准瑞典30亿欧元的生物能源碳捕集与封存计划


近日,根据欧盟国家援助规则,欧盟委员会批准了一项30亿欧元(360亿瑞典克朗)的瑞典碳捕集与封存计划,旨在减少生物质燃烧或加工过程中释放的二氧化碳。根据该计划,援助将通过竞争性招标程序授予,预计2024年将进行首次拍卖。拍卖将向以下公司开放:(1)在瑞典开展活动,且排放的CO2来自生物源;(2)拥有每年能够捕集和封存至少50000吨生物源CO2的项目。根据15年的长期合同,被选中的公司将获得所永久封存的每吨生物源CO2赠款,援助金额将根据项目可能产生的收入(例如自愿碳清除证书)以及同一项目获得的其他公共支持进行调整。该计划将持续至2028年12月31日。通过捕集与封存大量生物二氧化碳,该计划将有助于瑞典到2045年将其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水平减少85%,并将帮助瑞典和欧盟实现到2050年碳中和目标。


来源:

欧盟委员会,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4_3583.


4.2 国际能源署发布《美国能源政策审查报告》


2024年7月,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美国能源政策审查报告》。该报告由美国政府与IEA合作编写,评估美国最紧迫的能源部门挑战,并就如何应对这些挑战提出建议。报告还强调了美国在促进安全清洁能源转型方面可以发挥领导作用的领域。报告主要内容如下:美国实施了重大的能源和气候政策改革,旨在使该国走上清洁、安全和负担得起的能源系统的道路,以实现净零经济,同时促进公平和高质量的就业机会。美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和二氧化碳排放国,同时也是主要的技术和创新领导者,清洁能源投资的快速增长使其成为可再生能源、电池、电解槽和热泵制造以及电动汽车销售的世界领先市场。美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生物燃料生产国。此外,美国增加了对可再生能源、核能和低碳燃料等的投资。国内煤炭使用量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当前,美国正在经历强劲的经济增长,同时碳排放量下降。2023年,美国能源效率提高达到4%;同年,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了4%,而经济增长了2.5%。这一比例也是近十年全球在IEA净零排放情景和COP28承诺中每年度的普遍水平。


来源:

国际能源署,https://www.iea.org/reports/united-states-2024.


4.3英国新政府宣布成立清洁能源开发公司


当地时间7月25日,英国政府正式宣布,将创立全新的公共清洁能源公司“Great British Energy”,旨在加速清洁能源的部署,并大力推动海上风电场建设及碳捕捉、封存与再利用(CCUS)技术的发展。Great British Energy不仅将负责管理和运营清洁能源项目,还将直接参与能源生产,并与私营部门携手合作,共同为国家利益贡献力量。此举有望吸引高达600亿英镑的私人投资,进一步推动英国清洁能源产业的蓬勃发展。值得一提的是,Great British Energy所创造的收入将全部用于未来能源项目的再投资,确保清洁能源发展的可持续性。同时,英国政府还宣布与英国皇家财产局(The Crown Estate)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加速清洁能源项目的部署和支持英国供应链的发展。作为管理王室土地和财产的独立机构,英国皇家财产局将在海上风电场开发方面发挥关键作用。英国政府强调,公私合作将显著缩短离岸风电项目的部署时间,并通过公部门在项目前期开发中的积极参与,有效降低项目风险。这一系列举措标志着英国在迈向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过程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未来,英国政府将继续加大在资金和技术方面的投入,为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贡献更多力量。


来源:

英国政府官网,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what-is-great-british-energy-and-what-does-it-mean-for-me.


4.4新加坡正式推出碳市场联盟


当地时间7月31日,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DB)与国际排放交易协会(IETA)联合推出新加坡碳市场联盟(Singapore Carbon Markets Alliance, SCMA)。SCMA是新加坡第一个旨在扩大获取和供应符合《巴黎协定》第六条的高质量碳信用(carbon credit)的平台。新加坡承诺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目标,并已在2019年率先在东南亚国家实施碳税,并且积极投资于减排科技的研发。从今年开始,面对碳税的公司可以购买符合要求的碳信用,抵消可达5%的应缴税碳排放。碳市场是支持自愿气候目标的重要机制。虽然监管要求设定了底线,但自愿碳信用助企业超越合规要求。SCMA将成为新加坡碳服务与贸易生态系统的重要召集平台。它将汇聚对气候问题作出重大承诺的企业、值得信赖的碳服务公司和政府机构,分享专业知识和网络。期待SCMA能够在构建知识和加强合作伙伴关系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以支持国内外充满活力且高度诚信的碳市场。


来源:

联合早报,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singapore/story20240731-4403814.


【本站编辑:曾沅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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