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教授受邀参加湖北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9日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 浏览量:1640

2月26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公司、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了交流发言,武汉海事法院、武汉中院、宜昌中院、十堰中院、汉江中院、丹江口市法院、石首市法院、省法院环资庭汇报了相关工作。张宝教授受邀参加并做交流发言。

游劝荣院长代表省法院党组对相关单位长期以来对湖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对相关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习近平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本上依赖于长江流域高质量的生态环境,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湖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作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把湖北法院工作放到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放到全省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中去考量,努力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贡献更多审判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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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教授在交流发言中指出,湖北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上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和优势,可以依托这些优势,进一步优化全省环资审判工作格局,着力打造精品案例,形成环资审判合力。他同时指出,我校将充分发挥双碳法治研究基地的支撑作用,继续办好第二届双碳法治(武汉)高峰论坛,继续支持举办第三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继续依托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做好理论和实务的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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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旗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有关中基层法院等“1+5+10+N”跨区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该报道转自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

原文链接:http://www.hbfy.gov.cn/DocManage/ViewDoc?docId=2940a539-c26f-439e-bb37-a09b428af5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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