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达环境法论坛通知
为促进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学科的交流和发展,培养和造就卓越的环境法律人才,根据2023年度“中达环境法学教育促进计划”,中达环境法学教育促进计划实施委员会拟定于2023年10月14日至15日在武汉举办“2023年中达环境法论坛”。届时,“中达环境法学者”及“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得主将发表专题学术报告; “中达环境法优秀学位论文奖”得主将进行学术交流;并将特邀环境法学者于高端论坛发表专题报告。热忱欢迎各位专家、学者、师生及实务专业人士莅临指导、交流。
本次论坛由台达集团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会议主题:中国式现代化与环境法治的发展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4日(周六)至10月15日(周日),10月13日(周五)为会议报到日(住宿金谷酒店)
会议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原楼七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中达环境法学教育促进计划规划委员、评审委员,“中达环境法学者”和“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获奖者及“中达环境法优秀学位论文奖”获奖者,合作高校的教师及学生代表,论坛特邀嘉宾,其他的与会专家、学者。会议规模拟定为100人左右。
四、会议学术交流
受邀的“中达环境法学者”、2023年“中达环境法学者”与“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获奖人,以及2023年获得“中达环境法优秀学位论文奖”的博硕士生,须参加论坛并提交会议论文,并作专题学术报告;另请合作高校各推荐2位学生代表参加论坛;特邀嘉宾做客高端论坛。
五、会议论文征集
1. 受邀与会的专家、学者须提交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字数8,000-10,000字左右,并制作发言PPT;获奖学生代表须提交与其获奖学位论文主题相关的论文一篇,字数5,000-8,000字左右,并制作发言PPT。上述论文将在论坛后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择优集结为论著出版。提交的论文请统一按照附件2“论文注释体例”编排。
2. 各位参会者按照前述有关论文的要求撰写会议论文,并于2023年9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会议指定邮箱(xiezhongzhouds@126.com),邮件题目为:所在机构-姓名-参会论文。
3. 按照国内外学术会议惯例,凡向“2023年中达环境法论坛”投稿的论文,应反映近年最新学术研究成果,并且未曾发表于国内外期刊。投稿论文一般不另外组织审查,作者文责自负。投稿论文由会议择优录用。
4. 竭诚欢迎与会中达环境法学教育促进计划规划委员、评审委员及合作高校内外的专家、学者惠赐学术论文,要求同上。
六、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
武汉以外评审委员、受邀教师(中达环境法学教育促进计划8所合作高校可各推派2人,含联系窗口老师、和另一位专业教师与会),及武汉以外受邀学生(2023年“中达环境法优秀学位论文奖”获奖学生;及合作高校可各推荐2位学生)的与会差旅费、食宿费用将由会议承担;差旅费按照如下原则报销:
1. 评审委员:会议承担实际支出的往返交通费用。
2. 受邀教师:会议承担以高铁二等座价格为基准的实际支出往返交通费用,凭往返交通票据(往返火车票,或行程单和往返登机牌)实报实销。
3. 受邀获奖学生代表:武汉以外学生会议承担以高铁二等座价格为基准的实际支出往返交通费用,凭往返交通票据(往返火车票,或者航空行程单和往返登机牌)实报实销。
受邀“中达环境法学者”与 “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的获奖学者自行承担往返程交通费用;住宿由会议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其他与会者差旅和住宿费用自理。会议统一安排并承担与会期间参会代表的餐饮费用。
七、联系方式
1. 会务联系
负责人:高利红 教授 邮箱: glhlaw@126.com
联系人:谢忠洲 老师 电话: 15215249858
2. 会议论文和回执收集
联系人:谢忠洲 电话:15215249858
邮箱:xiezhongzhouds@126.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法学院 邮编 430073
3. 中达环境法学教育促进计划实施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徐晓莉 邮箱:xiaoli.xu@deltaww.com
电话:86-10-82253225#5041/13426078650 传真:86-10-8225136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6号院7号楼 中达电通 (邮编1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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