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歆菀、苏达)5月31日,我所高利红教授一行深入荆州市纪南文旅区开展“生态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研究”课题调研并参加座谈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分院、荆州纪南文旅区长湖生态管理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课题组负责人高利红教授、成员余耀军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张歆菀、苏达、邓顺萍参加会议。
座谈会由湖北高院环资庭庭长张乐喜主持。荆州纪南文旅区长湖生态管理局负责人就长湖生态保护的基本情况作交流发言,岳阳中院、九江中院、荆州中院、武汉海事法院等单位负责人先后就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模式、环境执法与司法跨区域长效联动机制进行交流发言,黄石检察院、湖北省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等单位负责人分别就如何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促进长江湿地保护、法检两院共建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进行探讨。
高利红教授在座谈会中作主题发言。她指出,一、司法保护基地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提供了实际调研样本,有利于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作,及时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的线索与问题,提高调查精准度,使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成为有效路径,提升判决的针对性,创新责任的形式、执行方式;二、可以通过对湿地碳汇功能的发掘形成湖北特色司法模式。通过司法手段为碳汇的价值与权属构建路径可能,该路径可以与生态文明建设、“双碳”目标与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结合;三、长江贯连全国多个省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与经验将产生辐射效应,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经验与范本。本次活动展现了三省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联动,为学术研究提供了鲜活的实务样本。未来可以进一步深化实务界与学术界的联动,共同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权与行政权系统、有效、互动的衔接模式。
随后,课题组一行前往长湖湿地就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长湖湿地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是重要的水产种质资源库。通过沿湖各县市区加强生态治理,截污治污、执法管控等工作的开展以及建立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使得环境治理成效卓著,长湖水体总体达到三类以上水质,湿地保护呈良好发展态势。
此次调研活动加强了学界与实务界之间的联系与合作,课题组对湘鄂赣三省跨区域长江执法与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等认知更为深入;对长江湿地保护执法与司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把握更为准确。总之,此次调研为课题后续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实践素材,收益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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