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张宝教授主持起草的《武汉市供水条例》自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1日 来源:本站 浏览量:2032
《武汉市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在1995年制定的《武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基础上调整制定的一部地方性法规。2019年,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分别将《武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和《武汉市农村饮用水管理办法》列为立法调研项目。为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武汉市水局委托我所张宝教授及其团队承担两部立法修订的调研和起草工作。

为了科学、严谨地完成《条例(草案)》起草,我所张宝教授组织专业团队,对武汉市供水管理情况展开全面调研工作201910月底,团队提供了高质量的法规汇编、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条文建议稿以及说明等立法材料,并提出武汉市应当以推进城乡供水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重新制定一体化的《武汉市供水条例》。此建议得到市水局以及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的认可和采纳。

20204月上旬,市水局发函向各委办局、各区人民政府征求意见;58日,市水务局局长办公室审议并原则上通过《条例(草案)》;73日,市水局整合相关立法意见,形成《条例(送审稿)》;717日,市人民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条例(送审稿)》;915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1117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202169日经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于730日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条例》将于2021111日起施行。

111日《武汉市供水条例》施行当天,张宝教授武汉市水部门邀请对新条例作出解读,为各供水企事业单位提供及时的普法培训。

 

 

 

【本站编辑】殷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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