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殷佳伟)2021年12月9日上午,“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问题”四川站座谈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原楼704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次会议受疫情影响,采取“线上十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由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研究”课题组、中华环保联合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实施情况”调研组联合承办。来自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师范大学和湖北经济学院等单位的理论和实务专家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座谈会由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事业部魏晓娟部长主持。她表示,为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特邀各位专家与学者出席会议,提出自己的宝贵意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宝教授对与会嘉宾的大力支持表示了衷心感谢,并简要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项目调研目标,认为磋商程序启动标准、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司法鉴定等问题是本次调研重点问题。随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研究”首席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规划部部长兼学科办主任高利红教授对重大项目的调研目标作出介绍,认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民事公益诉讼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属于重点调研内容。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调研员侯爱忠、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法标部副主任寇春燕先后围绕上述调研问题发言。寇春燕副主任对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施行情况进行了介绍并提出了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她认为,当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赔偿金额不能磋商,难以调动赔偿义务人积极性;二是在数人侵权情形下精确的责任量化难以进行;三是鉴定评估报告专业性不足;四是各省市磋商标准启动不一。
随后,高利红教授、张宝教授及其团队成员分别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赔偿权利人主体范围、磋商协议履行监管等问题进行了交流。魏晓娟部长进行会议总结。她表示,此次调研显示出当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在稳步推进同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希望本次调研能够为完善磋商机制提供有益的智慧成果,建议以后理论界和实务界能够加强互动交流。魏部长再次对与会嘉宾表示感谢,并宣布本次座谈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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