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民教授受邀参加2021年度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论坛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5日 来源: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浏览量:2911

 

2021年5月30日,“2021年度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论坛”在重庆大学科苑戴斯酒店举办。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指导,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重庆大学主办,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承办,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公孝律师事务所协办。我所高利红教授、张忠民教授、余耀军副教授、张宝副教授受邀参会。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秦天宝主持。开幕式上,重庆大学副校长明炬致欢迎辞,他指出,本次会议集中探讨“自然资源法治创新与治理体系完善”的基本理论和实务问题,交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最新研究成果,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价值。

重庆市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陈忠东在致辞中指出本次论坛不仅是环境资源法学领域一次重要学术活动,更是重庆市法学法律界的一件盛事,将极大地激发重庆市环境资源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热情,推动重庆市环境资源法学的大发展,促进重庆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培养更多优秀的环境资源法学人才,助推重庆建设“山水之城、美丽之地”。

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在致辞中指出本次论坛不仅是第一期环境资源法治论坛五家成员单位轮流主办的收官之作,也是历届中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本次方阵论坛以文会友、以问题为导向、以学术交流促进环境资源法建设,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是对过去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主旨报告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梓太教授主持。吕忠梅会长作了题为《如何学好用好<长江保护法>》的主旨报告。在报告中,她围绕如何为长江立法、长江保护法所规定的内容以及如何用好长江保护法展开论述,并指出长江保护法的实施还存在着诸如“《长江保护法》如何与既有环境资源立法相衔接”、“现有体制如何促进《长江保护法》中创新性的制度落地”以及“如何建立健全《长江保护法》的实施保障机制”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主题报告的第一阶段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于文轩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蔡守秋教授以及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德敏教授、周珂教授、孙佑海教授、徐祥民教授分别围绕《谈自然资源治理体系的法治途径》《我国绿色发展与资源法治建设的探讨》《浅议气候变化能动司法》《国土空间规划立法的历史、现状和展望》《习近平整体环境观指导下的环境法学知识体系建议》作了主题报告。

第二阶段由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曹明德教授、汪劲教授、杜群教授、高利红教授以及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秦天宝教授分别围绕《我国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条款法理辨析》《国家公园立法构建公共地役权制度初探》《国土空间格局下生态补偿权利的生成及其实现》《英国的综合污染控制制度》《整体系统观下自然资源法治的发展方向》作了主题报告。

专题发言阶段围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法理阐述”、“‘十四五’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重心与主要单行法的创制修订”以及“优化执法、司法机制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三个议题进行研讨。

议题一由重庆大学法学院秦鹏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忠民教授主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高桂林教授、武汉大学柯坚教授、南京工业大学刘小冰教授、江西理工大学王世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胡静教授、南京大学吴卫星教授、重庆大学胡德胜教授分别就《生态产品价值界定与实现的路径选择》《论环境法的源头控制与资源法的整体构造》《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试点的作用机理、问题识别与完善路径——基于26种试点方案的实证分析》《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制度研究》《国有自然资源行政许可的法效果》《我国国有自然资源的二元区分》以及《成片林木草原湿地生态功能的财产权》进行专题发言,福州大学邹雄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焦艳鹏教授、华侨大学刘超教授担任评议人对前述专题发言进行了精彩评议。

议题二由西北政法大学李永宁教授、内蒙古财经大学落志筠副教授主持。甘肃政法大学史玉成教授、浙江大学巩固教授、武汉大学陈海嵩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叶榅平教授、重庆大学曾文革教授、北京林业大学杨朝霞教授分别就《中国自然资源物权体系的架构与完善》《环境、资源概念辨析及其法典安排》《当前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困境及完善路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行使人大监督的理论逻辑》《后巴黎时代<欧洲气候法>的治理变革及中国启示》以及《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诉因检视:从解释论到立法论——以“生态”与“环境”的辨析为中心》进行专题发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梁剑琴副编审、上海社会科学院彭峰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杜建勋教授担任评议人对前述专题发言进行了精彩评议。

议题三由湖南师范大学李爱年教授、《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章诚副编审主持。福建师范大学施志源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宝副教授、山西师范大学韩卫平副教授、武汉大学吴宇讲师、浙江财经大学姜渊讲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黄成法官以及辽宁大学韩英夫副教授分别围绕《民法典时代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体系设计与规则完善》《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权益基础探微》《资源社会性理念视角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物权客体属性及实现路径》《地方政府环境质量法律责任的履责保障》《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溯及力问题刍议》以及《生态文明视域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改革难点与体系效益》进行专题发言,天津大学王小钢教授、武汉大学罗吉副教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张力庭长担任评议人对前述专题发言进行了精彩评议。

闭幕式上,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德敏教授主持并总结发言。他表示此次方阵论坛虽为第一期环境资源法治论坛五家成员单位轮流主办的收官之作,但并不是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方阵的终点,而是中国环境资源法治方阵扬帆起航的另一个崭新起点。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将在未来继续支持和推进环境资源法治方阵的科研工作,继续围绕环境资源法治领域的研究重点,将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紧密结合,为推动环境资源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北京大学教授、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湛中乐作为特邀发言人进行发言。他表示,此次论坛显示出当前环境资源法学界人才济济、硕果累累、欣欣向荣的景象,期冀本次论坛能够为推进我环境资源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智慧成果,并建议以后环境资源法学者能够与其他法律部门学者增强互动交流,以共同促进我国法治建设。

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以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部分学术刊物等五十多家单位的一百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

本站编辑:代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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