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红会长在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5日 来源:本站 浏览量:2749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同学: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感谢各位领导出席本次年会开幕式。特别感谢三峡大学法学院,在这样困难的情况下承办这次年会,感谢各位同学、会务组的志愿服务和辛勤劳动。

  一、教学科研、累累硕果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是中国环境法发展中的关键年份。这一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全国人大正式通过了《生物安全法》、修订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北省人大通过或审核备案了《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鄂州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人大还做出了《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标准、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和《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环境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界的同仁们担负起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法治保障的主要任务,环境法的价值追求获得了更大的政治意愿支持和更广泛的社会共识,环境法学界多年以来的学术研究成果和呼吁进一步转化为了立法现实。

  这一年,我们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不负期望、不辱使命,为国家立法建言献策,为湖北地方立法勇挑重担。《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由武汉大学环境法团队领衔起草,《鄂州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法团队接受委托而起草。

   十年来,在各个学府与各位同仁、学子的努力与奉献下,湖北省的环境法学科日益蓬勃,成果斐然,今年亦是如此。首先,在宏观导向方面,本研究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团结学界力量,共同促进以生态文明为前提下的法学研究发展。加强政治引领,2020年11月我会成立了研究会党组织,以学定向、以知促行,深入贯彻和落实党中央的精神,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学习会议,近期深入学习了十四五规划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其次,在学科建设方面,我们同样硕果累累。在论文成果上,据统计,湖北省环境法学会众多理事同仁的累计发文量总数突破4位数,共1120篇。

   可喜的是,我会同仁在国际环境法学界也积极探索。武汉大学的柯坚教授、秦天宝教授以及我校尤明青教授和吴凯博士都在国际顶尖刊物上发表了关于野生动物法律保护等相关文章。我本人今年也在西班牙的动物法刊物上发表了两篇关于动物法的文章。除了高校学者之外,实务界亦贡献了巨大力量,其中包括林业厅、水利厅、司法厅和人大常委等政府工作人员,以及诸多律师事务所的同仁们。在疫情这个特殊的时期,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各位理事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积极投入研究,踊跃为公众发声。在科研项目方面,截至2020年11月,获得年度立项的有武汉大学陈海嵩教授、中国地质大学胡中华副教授、湖北经济学院范锐敏副教授等。我本人2020年的重大社科基金项目也立项了,横向立项课题项目更是数目可观。

   这一年,我们湖北省环境法学界继续履行人才培养的责任,湖北现有两个环境法博士点,为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七个环境法硕士点。多年来,总共为国家输送了1800多名环境法专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为社会各界输送了一千多名的高水平复合人才;其中,有学科历史悠久的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也有新建环境法学科,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华中农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民族大学、武汉工程大学与三峡大学等。而本科阶段我们也开设了环境法、资源法、国际环境法等多门课程,构建起从学士到博士的全方位、全面性、系统性的知识教育体系,在高等法学教育中传授环境法律知识,建立环境法律知识共同体

  二、行而不辍、未来可期

  各位代表,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于2009年12月份,今年是第十一个年份,这是一个年轻的、富有创新的、生机勃勃的研究会,今天,我们聚集在一起,分享一年来的学术成果,提炼环境法的学术命题。在疫情肆虐之际,环境法学人积极献策,为了人类的安全、健康提供了智识支持。今后,随着步入后疫情时代,环境法的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服务功能将面临新的挑战。我们需要全面反思既有环境法的理念偏差、制度缺失。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在宜昌视察时指出“长江经济带建设要共抓保护、不搞大开发”,“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保护好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不搞破坏性开发”。这些话语,为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中国如何把握时代法治主题做出了战略性、前瞻性判断。环境法这一新兴的部门法,是人类为了应对工业文明带来的生态危机而诞生的法律部门,具有法学与环境科学的交叉性质,从1969年世界上第一部环境保护基本法——美国的《国家环境政策法》诞生至今,不过50余年时间,但全球目前已有超过170个国家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律,保护范围不断扩大,法律制度不断创新,总体上已蔚为大观。中国的环境法也伴随着全球环境法的脉动而发展壮大,在此,也对老一辈环境法学人表示深深的感谢,是他们的推动奠定了环境法的部门法地位,并为第一代环境法贡献了智慧。如今已经形成庞大的法律体系,我们这些环境法学人生逢其时,应积极研究环境法的前沿性、基础性问题,履行学者的使命,承担起知识创造、理论创新的责任。

  今年年会的主题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法治保障”,当前生态环境保护正处于历史性、转折性和全局性的变革阶段,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其核心要义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从法治化、制度化、科技化三个方面持续发力、多方协同。而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前提是法治化,这就要求我们着重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去解决生态环境治理面临的难点、痛点问题。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以学术创新助力法治进步是我们环境法学研究会的职责所在。在今年论文竞赛中,我们共收到文章100余篇,惊喜的是,青年老师和同学们积极参与其中,论文质量较之往年有明显的提升。

  各位代表,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建议》指出,我国十四五期间,生态文明要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环境法学人的贡献,同时也给我们提供新的学术研究任务,我们要认真研究和思考未来五年的环境法研究方向和课题,为新时代的环境法治贡献智慧。

  最后,预祝本次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注:此稿是高利红教授在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上作的会长致辞。高利红教授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规划部部长、教授,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

 

【本站编辑:张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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