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最早通过的法律之一,基本奠定了环境保护的法制框架,并引领环境立法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现在看来,尽管试行法存在种种局限,但并不能因此抹煞其在我国环境立法史上的开拓地位。值试行法通过三十周年之际,本站特推出专题予以隆重纪念。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http://www.enlaw.org/ycxc/lgxd/200909/t20090912_20918.htm 2、《环保法(试行)》的起草与改革 http://www.enlaw.org/ycxc/lgxd/200909/t20090912_20920.htm 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改草案)》的说明 http://www.enlaw.org/ycxc/lgxd/200909/t20090912_20921.htm 4、郭锐:《忆<环境保护法(试行)>宣传教育工作实践的四年》 http://www.enlaw.org/ycxc/lgxd/200909/t20090912_20917.htm 5、吕忠梅:《我与<环境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