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 暨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指示和精神,推动我省环境法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省环境资源法学的发展,为湖北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兹定于2009年12月27日召开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次学术研讨会。本次年会由湖北经济学院承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1、成立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2、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等人选; 3、举行首次学术研讨会。 二、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主题为“‘两型社会’与环境资源法治建设暨纪念《环境保护法》颁行20周年”,其主要内容如下: 1、“两型社会”建设中的环境立法、执法、司法问题; 2、环境监管体制问题; 3、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4、环境侵害救济机制研究; 5、环境公益诉讼及其实现; 6、“两型社会”建设中的其他环境法治问题。 如有围绕上述主题或者其他相关论文,请于12月20日前将论文录成word以附件方式发送至lawzhb#gmail.com,在论文截止时间以后完成论文的,请自行打印100份,在参加会议报到时交给会务组。 三、参会人员 1、参会人员需为从事或者拟从事环境资源法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从事环境资源立法、执法、司法和环境资源律师实务工作的人员以及对环境资源法治建设感兴趣的其他人员。 2、会议规模约100人。需要安排住宿的参会人员,请提前告知会务组。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资料费,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为便于会务组提前做出安排,请尽快将回执传真或电邮至会务组。 3、拟参加会议的代表,请在附件中下载湖北省法学会员申请表,附2张一寸或小二寸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至会务组。【注:目前会员统一填写中国法学会员登记表】 四、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为2009年12月27日全天。12月26日全天报到,本地参会代表可以在12月27日8:30之前直接到会务组报到。 2、会议地点:湖北经济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梁园会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区洋湖大道) 五、联系方式 张宝(博士生) 15827319586 张敏纯(博士生)15002710123 井江(硕士生) 13554379626 尹淑倩(硕士生)15926328840 传真:027-88386277 E-mail:lawzhb#gmail.com(请将#替换成@) 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筹委会 2009年12月15日 点击下载附件: 1、参会回执 2、个人会员申请表 3、团体会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