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8日 来源:本站 浏览量:3126

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党支部于10月27日中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原楼704会议室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规划部部长高利红教授,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法教研室主任余耀军副教授,秘书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宝教授,副秘书长、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讲师周勇飞博士,研究会部分理事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体在校博士生参与了学习。会议由周勇飞老师主持并领学。

高利红教授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极其重大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时代意义。作为环境资源法学研究者,应认真学习和领悟二十大报告中的绿色发展内涵,全面总结和梳理新时代我国生态环境法治面临的困局与挑战,整体谋划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体系,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张宝教授强调,我们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尤其对于我们环境资源法学研究者来说,应深刻学习“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内涵,结合自身专业知识领域,着重围绕“绿色发展方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多样性”“双碳目标推进”中的法治逻辑与制度举措展开学理与实证研究,为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法治体系的发展与完善贡献我们的智慧与力量。

余耀军副教授、谢忠洲博士、牟桐博士、李培培博士也分别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汇报了各自的学习心得与体会,决心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教学和科研工作,为全面依法治国、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站编辑:黄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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