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牟桐、谢忠洲)2022年11月5日至13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COP14)在湖北武汉和瑞士日内瓦同步举办,国家主席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大会开幕式并发表题为《珍爱湿地 守护未来 推进湿地保护全球行动》的重要致辞。11月8日,COP14“共建生命长江,传承大河文明”主题边会在武汉东湖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本次边会由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承办。来自《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大会执委办、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海事法院等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等科研机构,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高校以及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等公益组织代表等齐聚一堂,围绕长江大保护的法治建设、双碳经济、生态文化、社会建设、大河文明等进行了深入交流。校党委书记栾永玉,发展规划部部长兼学科办主任高利红,法学院院长陈柏峰、副院长张宝,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青年教师谢忠洲、牟桐代表我校参加了本次盛会。
COP14执委办主任孟宪林、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主任马毅、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功伟等在主题边会开幕式上分别致辞。边会共有2个主旨报告,9个专题报告,并设置了长江大保护的成效与愿景、长江大保护的司法力量、长江大保护的社会化参与等三个圆桌沙龙以及一个企业家沙发论坛。通过全天的研讨,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珍爱湿地的共识,凝聚了长江大保护的力量,为推进全球湿地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了中国智慧。
栾永玉书记在会上作了《关于司法力量推进长江大保护的思考》的专题演讲。他指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共二十大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应有之义。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需要建立多方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格局,司法显然是这个格局上不可或缺的一环。他分别从树立预防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以及构建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得到了与会嘉宾的高度认可。
高利红教授发表了题为《长江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的正义进阶》的专题演讲。她指出,目前我国通过设立长江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已在长江保护领域形成了特殊的中国经验,其不仅是一种多元共治的协同互动机制,更实现了司法对于长江保护的程序与实体的双重正义进阶。她建议,应在细化长江保护运作规则的同时,对利益的修复予以重视,以符合本次湿地大会推动“加强湿地保护、合理利用与恢复以实现湿地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会议期间,栾永玉书记就加强《湿地保护法》和《长江保护法》实施过程中学校与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公益组织的深度合作与武汉市重点办、市园林和林业局、武汉海事法院等单位的参会领导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接受了新华社、《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新闻媒体的采访。
据悉,《湿地公约》全称为《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于1971年2月2日订于伊朗拉姆萨尔,是全球第一部政府间多边环境公约,至今已有172个缔约方,中国于1992年正式加入该公约。《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是公约制定全球性战略、政策和促进国际合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每三年召开一次,由公约秘书处主办、会议举办地所在国承办。2019年6月26日,《湿地公约》常委会第5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中国举办COP14的决议,这是我国首次承办该国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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