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环境资源领域的国家法律包括:综合性立法3部,污染防治性立法8部, 资源利用性立法17部, 生态保护性立法4部。现将名录整理如下:
分类
名称
综合立法(3部)
《环境保护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
《长江保护法》
污染防治(8部)
《水污染防治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
《土壤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海洋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税法》
资源利用(17部)
《土地管理法》
《水法》
《森林法》
《草原法》
《渔业法》
《矿产资源法》
《煤炭法》
《电力法》
《核安全法》
《资源税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
《节约能源法》
《可再生能源法》
《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
《海域使用管理法》
《循环经济促进法》
《清洁生产促进法》
生态保护(4部)
《防沙治沙法》
《水土保持法》
《海岛保护法》
《生物安全法》
【本站编辑: 刘晓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