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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简介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2日 来源: 作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成立于1999年,拥有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专职研究员7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人、讲师4人),博士化率为100%。还拥有国内外高水平兼职研究员数十人。所长吕忠梅教授,第三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之一,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经济学院院长,曾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环境资源法所长期致力于环境法研究,学术旨趣高远,研究方法规范、研究视域宽阔。尤其注重环境法基础理论研究,特别是在环境法的价值定位、环境权、环境民法等研究上,独树一帜,对环境法的学科发展起到了重大推动作用,并始终引领环境法学术的发展方向。自成立至今,在国内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三百多篇,出版了《沟通与协调之途:论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动物的法律地位研究》等学术著作二十余本。在武书连教授领衔的中国大学研究生院评价法学各二级学科排名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所连续多年位居三甲。

环境资源法研究所秉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几代学人的理想,薪火相传,长期潜心于高质量人才的培养,形成了高水平的教学团队,建立了完善的教学体系。面向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开设环境法、资源法、国际环境法等9门课程,自1979年出版新中国第一部环境法著作以来,先后出版著作二十余部,其中有多本入选教育部“十五”、“十一五”规划教材。2002年以来设立的环境法律诊所,在培养学生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服务,收到良好效果。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已经成为国内环境法高级人才的摇篮。

 

环境资源法所长期致力于学术公益事业,推动环境资源法研究的繁荣发展。2000年创刊的《环境资源法论丛》是国内首个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学术刊物,刊登的论文引注率高,影响深远;2004又创办了公益性学术网站——环境法研究网(www.enlaw.org),目前该网已经成为环境资源法研习者的精神家园;2007年,我所开始精选环境法前沿成果,逐步形成一套富有特色的“环境法之树”文库;2009年,我所又与ABA、NRDC合作建立了环境法高级培训研究基地,是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相结合的典范。

近年来,环境资源法所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司法部、水利部等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受武汉海事法院、珠海市人大常委会、长江水利委员会、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等单位委托,开展了数项省部级课题的研究。承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水政监察条例》、《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湖北省林业管理条例》等多项立法的制定和修改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环境保护部、中华环保联合会、美国斯坦福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美国律师协会(ABA)和保护国际(CI)等国内外机构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合作。

环境资源法所在此基础上,一方面将继续夯实环境法理论的研究,尤其以环境法与相关学科的交叉、资源法、能源法等为重点;另外一方面将着重加强环境法实务上的作为,拟构建一个广泛的、有效的,由律师、法官、执法者、学者、学生、志愿者等人组成的平台,通过研究报告、咨询建议、出版物、会议研讨、培训、立法参与等方式,加强环境法的实践,维护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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