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06年3月26日晚6:30至9:30,“中南环境法论坛”如期在首义校区举行,来自各专业的130多名硕士生、博士生参加了这次沙龙。论坛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主持人介绍完相关背景后,三位主题发言人先后围绕松花江污染案从相关学科阶段予以阐述;随后进入现场交流阶段,由现场听众针对相关问题提出问题;最后由吕忠梅教授与高利红博士予以评议。
在主题发言阶段,区域经济学关爱萍博士围绕我国重化工业布局不合理的原因和对策进行阐述;刘名俭老师针对我国生态安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郭红欣博士则从法学角度阐释了环境信息批露等制度的不足;随后高利红博士和吕忠梅教授分别作了精彩点评。高老师主要回答了两个问题,一是污染的长期性是否足以使污染正当化;二是我国目前问责制度是否被纳入一个理性的轨道;吕教授则首先带着大学回顾松花江污染案的来龙去脉,强调在对一个案例进行分析前,必须彻底弄清这个案件的真实状况,随后吕老师对几位博士的发言作了一些评论,并对整场沙龙做出了总结。
沙龙现场
05级硕士生张一粟主持沙龙
关爱萍博士作主题发言
刘名俭博士作主题发言
郭红欣博士作主题发言
互动交流阶段
互动交流阶段
互动交流阶段
互动交流阶段
互动阶段
幽默的刘博士赢得掌声和笑声
高利红博士作评议
吕忠梅教授作评议及总结发言
沙龙现场
[采编:张一粟]
[摄影:徐彦博、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