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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诊所课堂阅读材料(四)
发布时间:2005年12月19日 来源: 作者:

尊敬的省环保局领导:

 

我们是中甸吉沙村民, 千湖山不仅对我们吉沙两个自然村近500人的生产生活非常重要,而且我们的后代也需要继续在这里生存下去。 昆明子元公司在吉沙村和世界遗产国家风景区千湖山搞开发。我们认为子元公司有些问题:

 

1.我们多次要求了解子元公司的具体开发计划,并与村民一起到千湖山实地核实,但是到目前为止,村民还是不清楚子元公司在我们全村人生活非常重要的水源地,牛场,检野菜和草药的地方,神山圣湖上上要投资什么开发项目,对我们永远发展下去的生产生活有什么影响?

 

2.子元公司一直以来在千湖山地区的考察,从来没有邀请村民(特别是经常上山管理牛场的村民)参加实地名字核实,牛场,水源地和神山圣湖范围的确定。而且经常躲着村民进山。 

 

3.在多次村民大会中,子元公司不尊重村民的意见和要求,总是按照他们的意愿强加给农民。

 

4.因为反复开会,耽误了村民的劳动生产,家庭和村民之间不和睦。 

 

5.现有合同(2004年8月)大部分村民并不清楚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且合同内容不公平(见协议附件)。 合同内容更没有提前几天在村里宣传,向文盲的村民解释,征求村民的真实意见和想法。 

 

6.村民没有同意,公司就于2004年8月开工挖路。 

 

7.40年的千湖山的开发关系到我们的现在和后代的生存和生活。所以我们冒着生命危险也要反映我们的担忧。 

 

我们村民还没脱贫,非常需要上级政府的关心和理解,请环保局考虑和支持我们以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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