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当年,和同学们一样,满怀憧憬的跨入了硕士生的行列。开学典礼的兴奋、结识新同学的喜悦、与导师见面的激动、熟悉新环境的紧张过去以后,真正进入硕士硕士生阶段的学习时,却产生了一个最大的疑问:什么是研究生?当年,我问过导师,导师回答了,但我似乎没有听懂,更没有理解。
自己做了多年的硕士生导师后,感受到的却是“旁观者”的不易:这是一个我最难回答学生们却问得最多的问题,我努力想说清楚却发现学生们一脸茫然。从新生见面会到学位论文的指导,从课堂讲授到个别交谈,这个问题总在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在经历过无数次我与学生以“假如让我重做一次研究生”开头而没有结论的对话后,终于明白,这是一个只有体会没有结论的话题,更不可能有标准答案。
但有体会意味着有方法,没有结论不等于没有路径。自己在学习和研究法律的经历中感悟到的一些东西,还是可以告诉学生,启发学生去自己思考,帮助学生实现心理上、行动上从“本科生”到“硕士生”的转变。这种转变的完成,最好是从认识和体会本科生与硕士生的差别开始。
每个人进入硕士生阶段以后,都可以发现与本科生很多的不同:同学们考研的动机千奇百怪,划分专业还要细分专业方向,每个人有了责任导师,老师的授课不成体系,要写资格论文,导师组第一次见面就谈硕士学位论文;导师们的风格、方法也差别甚大:有的开列详细书单、要求学生必须阅读并写出读书笔记,有的带领学生做科研项目、进行课题研究,有的十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化培养、制定的方案因人而异,有的却基本上是放养、极少过问学生细节。
凡此种种,还可以列举很多。问题是,这些不同的背后是什么?或者说,是什么决定着这些不同?如果你想清楚了个中原委,那么应该恭喜你已经找到了做硕士生的感觉,走出了从本科生到硕士生的第一步。
我们知道,法学教育从学历上可以分为本科和硕士生,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法律学习的不同阶段和不同层次有着不同的目标和任务,我以为:本科是进入法律之门,博士是登上法律专业之峰;从入门之日到登顶之时,必须实现三次超越——基本建立法律思维、能独立思考和分析论证法律问题、具有理论创新能力。硕士是其中一个最重要的阶段,这种重要在与本科的比较中更加凸现。
一般说来,本科生的培养目标是学习和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完成法律的“通识教育”或“共性培养”。我们进入法律专业后,学习的是法律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原则、制度、体系。这个阶段,要使学习者心中的法律由支离的片段、单个的条文、偶然的事件,变成分门别类、逻辑完整、系统规范的知识体系。经过学习,越来越熟悉法律大观园的各种风景——山青水秀、鸟语花香的自然风光,院落掩映、欢歌笑语的世俗图画。知道了法理苑、法史苑、宪法苑、民法苑、刑法苑、国际法苑……都在什么地方,理解每个院落的风格与特性:法理的理性、法史的沧桑、宪法的庄严、民法的富丽、刑法的朴实、国际法的另类……。参观了尚未完成的院落:经济法、环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了解它们的设计理念与思路。因此,法律本科的课程十分广泛,所有的专业课程可以通选,目的是尽可能的让学生接触到法律的各个门类、各种形式;不仅有核心课程、必修课程、限选课的要求,而且每门课程都有固定的课时,有比较成熟的教材。同学们经常上大课,而老师在课堂上的主题只有一个:告诉大家法律是什么,通过描述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内容,让学生尽快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初步培养学生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思维习惯。
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则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是什么”到“为什么是”,从“知识”走向“能力”,它培养的是学生观察、思考、分析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要完成法律的“专业教育”或个性养成,个人“学风”、“文风”初显。我们已经进入了法律大观园中的某一个院落并清楚的了解这个院落的特性是如何形成的,还有哪些地方可以添砖加瓦、植树种草:法理因何而理性、法史的沧桑源头在哪里、宪法为什么庄严、民法的富丽从哪个时代开始、刑法的朴实建立在怎样的基础之上、国际法的另类背后有着哪些智慧;当然还有,经济法、环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将如何形成自己的特性与风格。
有一个始终摆脱不了的概念——专业——耐人寻味:在硕士阶段,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围绕“专业”展开,一切资源都是以“专业”为基础配置。这是招生时“专业”必须由每个考生自己选定,除非特殊情况一般不会调整(即使调整专业,也会经由学生申请)的原因。因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志向”是最佳的动力。也是为什么硕士生考试以专业为划分标准、由专业课导师出题的原因,因为硕士生要培养的是“专业”人才,只有通过“专业”考试才能发现考生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基础、“专业”发展潜质。
“专业”在进入硕士阶段学习时,表现得更加明显:从教学的角度看,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专业,而各个专业又有自己的课程,甚至在不同的专业方向还有不同的内容;教师变成了导师,并且要在一定的学习阶段确定责任导师,这些都是从共性培养转向个性教育的重要标志;对于学生而言,硕士阶段的学习,是在本科已具备法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前提下,由普遍了解到个别深入、由掌握知识到掌握获得知识的方法的过程,要将注意力集中到专业领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更为系统的学习,通过广泛阅读和讨论,巩固、深化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探究这些知识和理论的来龙去脉,学习用专业的眼光来观察、分析、思考和解决一些法律理论与实践问题,这些则是学生由“通识”学习转向“专业”学习的基本表征。
在硕士的学习过程中,变化最大的是课程及讲授的内容。虽然也有课程表,有课时要求,看上去课程名称和本科时差不多。但老师一来上课,却告诉我们将讲授专题而不是本科课程的重复,要求学生必须读书、必须自己掌握许多的基础知识。实际上,授课内容、重点、方法的这些重大变化恰是硕士生教育所要求的,教师要做的是从单纯的知识灌输转向引导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吸收知识,从理解知识变为运用已有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这不仅对学生,而且对老师也是更高的要求。
站在硕士生讲台上不容易呀!硕士生的专业课学习,授课内容很少也不应该是本科课程的重复或者细化,而是从描述“是什么”转向说明“为什么”;在形式上不再是老师的“独角戏”,更多的是专题研讨或者对话式的“情景剧”。授课的重点不再是对法律知识的简单梳理,而是向学生展示较为完整的法律逻辑思维。此时,得出什么结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结论是如何得来的,寻找结论的过程在课堂内外展开。授课内容的变化,当然带来考试考核的变化,不再是一张试卷几道题,只要能记住书本上的东西就能及格,背得越好越可以得高分;而是专业课考试采用了论文方式,写作论文要求学生广泛阅读、深入思考,并形成自己的见解,还要把这个过程逻辑的展现出来。只有经过独立思考、有自己的观点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论证的论文才能得到高分。对硕士生最为重要也是综合性的考核,就是硕士学位论文,这篇论文比专业课论文的要求更高、考核目的也更明确,从形式上看是硕士由“生”变“熟”的通行证,从实质上看则是对某位硕士生是否真正达到了硕士培养目标、具备了应有的水平与能力的最终评价。硕士学位论文是对硕士生的最大也是最终的考试。
这一阶段,我们的年龄与心理都趋向成熟,具备了一定的社会知识,经过本科阶段的学习,认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每个人的成长经历也决定了这个阶段的重要性。硕士阶段依然是打基础的阶段,但与本科比较,是从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到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阅读的范围不再是简要说明问题的教科书,而是理论研究的专门论著、帮助我们理解专业理论的相关理论书籍以及帮助我们掌握各种研究方法的东西。只有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才能看得更远,只有读书才能迅速的汲取知识的精华、开启我们的智慧之门。在硕士生阶段,不再有指定教材,而是由导师组或者责任导师指定参考书,当你拿到参考书单时会发现,参考书的范围会远远超出你的想象,许多非专业书籍不仅被列入阅读范围,而且很可能被圈定为必读并且要做读书笔记。这个时候,最好是能问一下老师开列这些书单的理由,仔细琢磨一下这些书籍与“专业”的关系。
相对于学士、博士的学习,硕士阶段是最重要的,种种不同也因为它的重要性而产生。形式上它处在中间位置,要求学生完成一系列学习习惯的转变——从要我学到我要学,从被动学到主动学,从学习是压力到学习是乐趣,从谋生手段到生活方式,等等。实质上是它的培养目标——以不同于本科的视角来观察、理解法律——决定了硕士生必须完成学习内容的转变:从了解法律到研究法律,具体包括三个递进的内容:第一,从学习法律之“然”到学习法律之“所以然”;第二,从学习认识法律到学习解释法律;第三,从学习别人解释法律到学习自己解释法律。
以上种种,相信大家在进入硕士学习阶段后都或多或少会有感受。花点时间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是非常值得的,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你对自己硕士学习的定位和具体目标的确定。我十分痛心的看到,有的学生,虽然进入硕士生行列,但各方面都依然停留在本科阶段,不能理解为什么老师要给学生开列书单、满足于在课堂上听课所获得的知识、很少自己读书、从来不做读书笔记、更不动手写文章,到硕士毕业时,知识量增加很少,质的变化更谈不上,难以胜任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要求。还有的学生,面对变化,不是主动积极的去适应,而是自暴自弃,或者抱怨老师讲课不再系统完整、或者窃喜考试不再需要死记硬背、或者将大量的时间花在了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上、学位论文东拼西凑敷衍了事,……。其实,出现这些现象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能够很好的思考和认识硕士生与本科生的不同以及这些不同背后的涵义。如果我们能够很好的厘清其中的一些差别,顺利的迈出超越本科的第一步将不再困难。
【原载《法学家茶座》第20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