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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轩:生物安全立法研究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5日 来源: 作者:

出版时间:2009年10月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2211303

页码:338 页

内容简介

    本书全面考察了生物安全立法的现实基础,系统总结了国际社会和典型国家的生物安全立法实践,对生物安全立法的价值定位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本书构建了生物安全立法的目的体系,认为生物安全法的制度体系由预防控制性制度、支持保障性制度和恢复补救性制度构成。本书还从法规体系、立法内容和与现行立法的衔接等方面,就我国生物安全立法的健全和完善提出了建议,并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学者建议稿。本书被评为二〇〇九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目   录


序言

第一章 引论

第一节 生物安全立法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第二节 现有相关研究成果及其评价

第三节 重要概念和主要研究方法

第二章 生物安全立法的现实基础

第一节 问题的缘起:当技术发展成为“问题”

第二节 解决路径之争:发展还是保护,抑或折而衷之

第三节 立法应对:国际社会和各国国内的努力

第三章 生物安全立法的价值定位

第一节 基本观念:现代生物技术活动的价值性

第二节 生物安全立法的正义价值:超越平等和自由

第三节 生物安全立法的秩序价值:安全性与可预见性有机统一

第四节 生物安全立法的效率价值:经济考量之辨

第五节 生物安全立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第四章 生物安全立法的目标选择

第一节 生物安全立法的目的

第二节 生物安全立法应确立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 生物安全立法的制度构建

第一节 生物安全立法制度构建概述

第二节 生物安全法的预防控制性制度

第三节 生物安全法的支持保障性制度

第四节 生物安全法的恢复补救性制度

第六章 我国生物安全立法及其健全和完善

第一节 我国生物安全立法现状

第二节 我国现行生物安全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三节 我国生物安全立法的建构和主要内容建议

结论

附录

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建议稿)

附录二:《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

参考文献

后记

 

 

序言

 

       以转基因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生物技术,是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驱动力之一。现代生物技术的蓬勃发展不仅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惠益,同时也使人类面临多方面的风险。尽管这种“双刃剑”特征在任何技术发展过程中都会有所体现,但在现代生物技术发展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对此,科技界、产业界、经济学界与一些环境保护组织的态度截然相反,不同国家采取的应对策略也各不相同。但是,对现代生物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加强监管,特别是以法律手段确保其健康发展,目前已成共识。由此,生物安全立法逐渐产生,并在有些国家已经逐步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

      作为一个现代生物技术发展较为迅速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既重视现代生物技术为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潜在和现实的机遇,也注意到了相伴而生的生物安全问题,并将法律规制作为推动现代生物技术发展、保障生物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在诸多方面,我国现有的生物安全立法却无法为生物安全管理提供充分而有力的支持。在其中,既存在机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更有理念基础方面的原因。这些问题的妥善解决,是健全和完善我国生物安全立法的必经之途。于文轩博士很好地把握了这一关键线索,从价值定位、目标选择、制度构建和立法完善等层面,对生物安全立法进行了深入、系统而全面的研究。

       包括生物安全立法在内的任何立法,都不是一个简单的制度构建问题。立法过程中在制度构建层面的分歧和争论,很大程度上源于价值倾向方面的差异。于文轩博士的论著不仅充分尊重这种现实的差异性,更重要的是基于对生物安全问题及其社会经济影响的深入分析,对生物安全立法的价值理念体系及其内部诸要素的冲突解决进行了梳理,进而从法学视角构建了一个完整而内洽的生物安全法的理念体系。在生物安全法研究领域,这一工作是开创性的,不仅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而且由于生物安全问题在很多方面体现了现代社会环境问题的共有“基因”,因而该论著关于生物安全立法价值定位的研究对环境法的基础理论研究具有相当大的借鉴意义。

       该论著多层面、多角度地论证了生物安全立法的目的和原则,并将关于生物安全法价值定位的研究结论贯穿其中。根据该论著的论证,生物安全法的目的和原则都应当以多元体系的形式存在,但多元体系并非意味着亦此亦彼;恰恰相反,在生物安全法的价值体系指引下,无论是目的体系还是原则体系,都具有确定的逻辑结构和稳定的内在层次。由此,作者在目标选择层面上很好地解释了这样一种现象,即:在生物安全立法利益博弈过程中,尽管有关各方的主张和要求均应被倾听和尊重,但作为社会关系调控机制的法律,生物安全法却应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逻辑,对这些主张和要求进行“排序”,从而在遵从正义原则的前提下,在秩序与效率之间寻求一种动态的平衡。

       对于生物安全立法实践而言,该论著关于制度构建和立法完善部分的研究提供了直接可用的借鉴。作者提出了生物安全立法的一般性制度框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生物安全立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研究,给出了详细的立法建议,这对于我国生物安全立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作者通过多层面、多视角的研究路径以及价值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法社会学分析、法经济学分析等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为读者呈现了一个面向实践的立体的研究过程和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和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于文轩是我指导的硕士和博士毕业生。自2002年起,他就在我的指导下开展生物安全法方面的研究。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就和我一起在《现代法学》杂志发表了有关生物安全法的学术论文,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又与我合作出版了生物安全国际法方面的专著。多年的勤奋努力和刻苦钻研,使他具备了扎实的环境法学理论功底和很强的学术研究能力。他的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分别对生物安全国际法和生物安全立法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在答辩时获得了很高的评价。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做博士后研究期间,他对博士论文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并最终将这本专著展现在读者面前。看到他这些年的不断进步和取得的成绩,我由衷地感到高兴和欣慰。借其专著付梓之际,祝愿他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环境法学科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所长
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灿发
二〇〇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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