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国际环境资源法 编号:17O
一、翻译并解释:(任选五题,每题4分,共20分.多选的,只按答题顺序计前五题的得分,余下的不再计分。)
1、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2, The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UNEP
3、 Polluter pays principle
4、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5、 Common property of mankind
6、 Eco-1abelling
7、 Declaration on the Human Environmem
二、简答:(任选四题,每题5分,共20分.多选的,只按答题顺序计前四题的得分,余下的不再计分.)
1、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国际环境法的新的重要发展
2、国际环境管制手段中的环境标准
3、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中的“事先知情程序”
4、国际环境法实践中国际环境争端的法律解决方式
5、国际环境法中的“损害预防”原则
6、国际环境法的体系
三、论述:(任选三题,每题20分,共60分:多选的,只按答题顺序计前三题的得分,余下的不计分。)
1、述评中国对解决全球环境和发展问题的原则立场。
2、论述国际环境法中“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
3、分析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问题的实质。
4、评论环境与发展一体化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权问题上的分歧和斗争。
5、论述国家环境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