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武汉大学1983年环境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发布时间:2005年12月10日 来源: 作者:

考试科目:中国环境法 


  一、简释或简述(每小题4分,共20分)
    1.
环境保护工作的三十二字方针 
    2.
污染和其他公害
    3.“
三同时制度
    4.
征收排污费的目的
    5.
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二、试述我国环境保护法的概念、本质和作用。(20分)


  三、何谓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为什么坚持这一原则?该原则在我国环境保护基本法中体现在哪些方面?(20分)


  四、何谓环境标准?其作用是什么?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有什么关系?19825月我国颁布了哪三个环境标准?(20分)


  五、我国环境保护法所规定的罚款,与刑法中的罚金有什么区别?环境保护法中的赔偿损失与民法中的损害赔偿有什么异同(20分)

 

 



Copyright © 201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邮编:430073
技术支持:京伦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