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中国环境法
一、简释或简述(每小题4分,共20分)
1.环境保护工作的“三十二字”方针
2.污染和其他公害
3.“三同时”制度
4.征收排污费的目的
5.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二、试述我国环境保护法的概念、本质和作用。(20分)
三、何谓“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为什么坚持这一原则?该原则在我国环境保护基本法中体现在哪些方面?(20分)
四、何谓环境标准?其作用是什么?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有什么关系?1982年5月我国颁布了哪三个环境标准?(20分)
五、我国环境保护法所规定的罚款,与刑法中的罚金有什么区别?环境保护法中的赔偿损失与民法中的损害赔偿有什么异同(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