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赋权消费者实现绿色转型指令》于2024年3月26日生效,全称为《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24年2月28日第(EU)2024/825号指令,修订第2005/29/EC号指令和第2011/83/EU号指令,关于通过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免受不公平做法和更好的信息,赋权消费者进行绿色转型》(Directive(EU)2024/825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8 February 2024 amending Directives 2005/29/EC and 2011/83/EU as regards 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 through better protection against unfair practices and through better information)。
图源:欧盟
新的《赋权消费者实现绿色转型指令》将确保消费者在销售点获得关于商品耐用性和可修复性以及消费者法律保障权利的更好信息。它还将加强消费者保护规则,反对“洗绿”(Greenwashing)和过早淘汰的做法。
重要时间点:
到2025年9月27日,欧洲委员会应通过实施法案,规定生产商提供的耐用性商业保证的协调标签的设计和内容,以及关于法律保证的协调通知。
到2026年3月27日,成员国应调换指令。
到2026年9月27日,成员国必须实施新指令。
该指令是在现有的两个消费者保护条例——《不公平商业行为指令》(Directive 2005/29/EC)和《消费者权利指令》(Directive 2011/83/EU)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旨在维护消费者的“绿色知情权”,保护消费者免受误导性营销行为的影响,并帮助他们做出更好的购买选择。它将使欧盟的横向消费者法更好地适应绿色转型,并将支持消费者行为所需的变化,以实现欧洲绿色新政下的气候和环境目标。该提案在《新消费者议程》和《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中公布。
该指令被视为欧盟打击“洗绿”行为的重要立法举措,其主要改革内容包括:
一是禁止使用未经证实的通用环境声明,例如“环境友好”,“生态友好”,“绿色”,“自然之友”,“生态”,“气候友好”,“对环境温和”,“碳友好”,“节能”,“可生物降解”,“生物基”等术语的使用是否被认为是通用的。
如果一项声明被要求认定为通用的,需要提供“卓越的公认环境绩效”,即环境绩效符合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 No 66/2010,或符合成员国官方认可的国家或地区EN ISO 14024 I型生态标签计划,或符合其他适用的欧盟法律的顶级环境绩效。
二是只允许基于“认证计划”或由公共当局建立的可持续发展标签。认证计划是一个第三方验证方案,其中标签用户、标签所有者和标签验证者是三个独立的方。该计划必须在透明和公平的条件下对所有人开放,该计划必须与相关专家和利益相关者协商制定。
三是禁止将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要求作为产品的显著特征。例如,《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条例》(Ecodesign for Sustainable Products Regulation)将赋予欧盟实施产品制造规则的权力(例如,一件产品应包含多少可回收成分)。如果一定数量的回收内容成为强制性的,它就不能再作为一个功能来宣传了。当然,任何超出强制性要求的积极举措都可以进行宣传。
四是禁止以温室气体排放抵消为由,声称产品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对环境具有中性、减少或积极影响。例如:“二氧化碳中性认证”、“碳正”、“气候净零”、“气候补偿”、“减少气候影响”等。
五是环境声明应针对整个产品或企业业务,而非产品的某个方面或业务的某项特定活动。
六是规定了向消费者提供的与产品循环性有关的商业沟通和其他信息,例如产品的耐用性、可修复性或可回收性。禁止虚假声称产品可以维修或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具有一定耐久性,以及隐瞒有关软件更新和消耗品的某些信息。
参考链接:
https://eur-lex.europa.eu/eli/dir/2024/825/oj
https://commission.europa.eu/live-work-travel-eu/consumer-rights-and-complaints/sustainable-consumption_en
https://www.twobirds.com/en/insights/2024/global/directive-to-empower-consumers-for-the-green-transition-has-been-adopted
原文转载自“海洋与湿地”公众号
【本站编辑:曾沅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