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典型案例2: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谭耀洪、方运双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来源:本站 浏览量:204

典型案例2: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谭耀洪、方运双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1]

典型意义:本案系倾倒固体废物污染水体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本案由社会组织作为原告、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弥补了个体受害者难以应付专业性强、案情复杂的环境侵权诉讼的不足和环境公益救济主体的缺失,无论对个体权益还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都非常必要和及时。本案环境污染的后果是鱼塘污泥中的铜、锌重金属超标,侵权行为所侵害的环境权益是公众享有无害水产品和清洁水环境的权益,虽然没有证据显示已有特定主体因此受到重金属的毒害,但是二审判决基于“超过最高容许含量的重金属会通过食物链进一步浓缩和富集,并最终毒害人体”的原理认定污染行为“造成损害”,符合环境污染损害的特点,对于审理固体废物污染案件具有一定示范意义。

 



[1] 案例来源:最高法发布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十大典型案例之七。


【本站编辑:曾沅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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