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环境公益律师王丹(中)和西洪村村民向鄂州市中院起诉侵权
悬于大冶市茗山乡西洪村千户农民头顶的垃圾山,平时还经常“吞云吐雾”。
因为“邻居”鄂州市非法倾倒垃圾,大冶市茗山乡西洪村千户农民饱受水源污染之苦。9月24日记者获悉,在武汉女律师王丹帮助下,他们获得3.5万元赔偿,鄂州市梁子湖区相关部门承诺停止侵害,并采取措施阻断污染。
王丹是我市一位环境公益律师。据了解,此类律师全国目前仅有6位。
10年前,欧美发达国家出现了一些以保护公众环境权为主要业务范围的环境公益律师。从2009年开始,国内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也先后与国际组织合作,在国内选聘具有诉讼经验的律师担任环境公益律师。王丹是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业7年,擅长房地产、行政和刑事诉讼转为环境公益诉讼。去年10月她报名参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环境公益律师”征选,从多名竞争者中胜出。半年来,她已先后接手黄陂古门、孝感孝昌、襄阳宜城、黄石大冶等地四起环境公益诉讼。
今年7月,王丹律师接受了大冶西洪村污染案。
西洪村村民告诉她:2007年9月,梁子湖区在鄂州、大冶两地交界的鸡公山下设了一个露天垃圾场,每天倾倒垃圾约4吨,渗出的污水直排山下200米处的大冶西洪村取水口和刘祖海水库,该村水源被污染,水产养殖也因此遭受损失。事后查明,该垃圾场未做环境评价,也未采取任何防止污染的措施。西洪村农民多次投诉,省环保局两次督办,4年来垃圾场却运营如故,倾倒垃圾数量更逐步上升,导致刘祖海水库严重污染,位于下游的大冶市饮用水源地——杨桥水库的安全也受到威胁。
王丹代理此案后,向鄂州市中院起诉梁子湖区城管环卫局、太和镇政府和梁子湖区政府。后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梁子湖区停止倾倒垃圾,并在今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对垃圾场的无害化处理,一次性补偿西洪村农民3.5万元。至此,这起拖延4年之久的跨界环境侵权纠纷终告解决。
(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佘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