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环保认证”还是“绿色欺骗”?——“抗菌标志”引发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5日 来源: 浏览量:606

   【感谢作者赐稿、感谢作者授权】

如今,节水认证、节能认证、环保认证、强制认证、体系认证、ELI认证、效能标识等认证、标识等,让人眼花缭乱。据新华社报道,目前,我国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数量和国内企业获取证书数量都名列全球第一。在消费者眼里,单单认证、认可、标志、标识等字眼足以让人迷惑不解,又加上一系列的标签真是让人晕头转向,唯恐自己才识学浅,不懂也不敢声张,只能在私下里低估,咋那么多的名次呢?这些认证、认可、标志、标识是怎么一回事那?但是那些有某些偏好的消费者认为,有了这些认证、标识之后,这质量肯定上了一个层次,于是趋之若骛。

眼下,“抗菌材料”、“抗菌羽绒服”、“抗菌地板”、“抗菌空调”、“抗菌冰箱”、“抗菌内衣”等“抗菌产品”在市场上是到处可见,抗菌概念满天飞,这其中多数产品都张贴着一个名为“中国抗菌标志产品”的标识,聪明的消费者和市场管理者不禁要问,这些产品真的能起到抗菌的作用吗?随后,市场上刮起了一股“环保认证”风波。这种风波不是无中生有,此前已发生的“全国牙防组事件”让消费者对一些所谓的认证机构充满了不信任。

果然,中央电视台终于向公众曝光了这一事件,调查了“中国抗菌标志产品”的主管机关——中国抗菌材料及制品行业协会之后,发现该协会是一个民间机构,注册地在香港。在中国大陆根本没有注册登记,换句话说,它是一个非法机构,协会除了理事长是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的人外,其余三十多位副理事长、秘书长都是来自于生产“抗菌产品”的企业。目前协会已拥有团体会员200余家,该协会采取会员制,使用“抗菌标志”的使用费是每年一万多元,而且企业必须入会,否则也不能使用这一标志,据一家生产羽绒服的企业说,它交纳的入会费是四十万元。目前,入会费获得抗菌标志授权使用的产品有100种,涉及服装、纺织、电子等各个领域。此时,我们可以看到,使用这一标志可不是白用的。当问及中国抗菌材料及制品行业协会负责人时,他说这一会费是使用抗菌标志商标的费用。我们知道商标的使用费和产品的认证标识是迥然不同的两码事,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抗菌标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那么中国抗菌材料及制品行业协会是在打“擦边球”,还是在玩“障眼法”?答案不言自明。

随后,中国抗菌材料及制品行业协会正在接受处理。然而,问题到这里并没有完结。目前,环境保护是一个世界潮流,环境保护已经作为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之一,人人都在关注环保问题,所以,对环保产品的青睐程度是前所未有的,国家也相应的给予一些环境保护意识浓厚、产品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给予环境保护方面的认证、准许其贴上相应的环保标识,使得产品更具竞争力,特别是在家电、家居、日用、服装等与人身密切相关的产品方面。

那么,是谁授予这些产品环保认证、办法环保标志、标识呢?谁能行使认证、认可的权力呢?行使权力、颁发标志、标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给予认证认可、颁发标志标识的标准是什么?认证的权力机关和监督机关以及它们的职责有哪些呢?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与清醒的认识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建设的规范化问题,直接牵涉到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问题,我们不能小视。

我们首先来看看这些名词,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认证标志是指产品的提供者将自己的产品提供给相关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权威机构认可的机构,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检测和评定,认为达到规定标准的证明。名优标志是经一定的行政机关或国内、国际的有关组织评选,认为产品质量达到了一定的要求,从而授予企业使用的证明产品质量优良的荣誉标记。标识的广义概念是指附在用能产品上的信息标签,主要用来表示产品的能源性能(通常以能耗量、能源效率或能源成本的形式给出),以便在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国际上通常把能源效率标识分为两类:保证标识和信息标识。保证标识在本质上是对那些符合特定标准的产品提供一个“认证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4条第1款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我国目前的认证认可管理机构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同时该条例还规定了认证认可的资格和程序规定。比如条例第10条规定“设立认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二)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三)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四)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从事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 22条规定“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从事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应当完成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确保认证、检查、检测的完整、客观、真实,不得增加、减少、遗漏程序。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对认证、检查、检测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所以,企业在申请和接受环保认证认可的时候,必须了解认证认可机构的情况,对自己负责,更对消费者负责。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及其职责,对于环保认证认可、颁发环保标识的标准,应该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监督制定,目前国内只有陶瓷、塑料、针织内衣三个行业协会颁布了行业标准,其他的行业标准还需时日,颁发环境认证认可、环保标识的标准还没有完全制定出来,尤其是抗菌标准。有些环保产品有地方标准,但比较混乱,这就需要国家管理、监督部门负起重大职责,国家认证认可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国家对认证认可工作实行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下,各有关方面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所以,有关的管理、监督部门要负起责任,要承担起市场经济护卫队的责任,消费者面对眼花缭乱、神乎其神的各种环境认证、认可、环境标识的时候,眼睛再大也不能分辨真伪,这就需要有关部门的严格执法。让人欣慰的是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非常重视“抗菌标志”问题的处理。希望这种重视能够成为一种常态。

 

作者简介:杨华,上海政法学院,电子邮箱:absyang@163.com

    

Copyright © 201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邮编:430073
技术支持:京伦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