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7个部门参与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已经持续进行了3年,应该说,7部门的频频出击给一些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形成了强大的压力,可现实中,为何我们身边仍然有污染事故频繁发生呢?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副主任陈善荣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这主要是目前我国环境执法工作面临着“三高两多”的严峻局面,即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环境事故进入高发期、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环境执法外部干扰增多、环境执法队伍自身问题比较多。
这五个因素,每个都是环保执法中需要面临的重大障碍。
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
不久前,国家环保总局曾发布消息说,今年上半年的环保目标没有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出现了不降反增的势头,如果各地不调整发展思路,“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削减10%的目标将有落空的危险。而事实上,在上一个五年计划实施过程中,污染物总量控制这个环保目标是所有国民经济发展指标中惟一一个没有完成的。
来自环保部门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已经严重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水、大气、土壤等污染日益严重,固体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持续增加。
按十大水系常年平均径流量计算,我国地表水全部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时的COD(指化学需氧量,衡量水污染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容量必须控制在800万吨,可2005年,全国COD排放量为1414万吨,超过容量76.8%。另一个数据是,如果我国空气质量要达到二级标准,那么二氧化硫允许的最大排放量是1200万吨,但在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2549万吨,超过环境容量112.4%。
陈善荣说,目前我国环境问题呈现出结构型、复合型和压缩型的特点,不仅表现为污染物排放总量大,而且污染类型日趋复杂;不仅常规污染问题严重,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问题也日趋严重。
突发性环境事件进入高发期
陈善荣介绍,改革开放初期建设的许多企业,特别是化工、冶炼等高污染行业,由于产业布局不合理、生产工艺落后、设备老化等因素,多数企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从2005年年底国家环保总局开展的全国环境安全大检查来看,当前一些重化工企业的环境隐患非常突出。尤其是近年来由于一些企业破产、停产或转制,正常监管体系被打乱,极易造成危险品擅自转移、流入社会或排入环境,产生重大环境污染。
陈善荣说,对于企业环境隐患的消除虽然说责任在企业,可是环保总局也已经对环保部门发出要求,要求环保部门确实负起监管的责任,不仅限于末端被动应对,要把监管的关口前移。环境监管的重点应放在督促政府和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上,放在发生事故时避免污染物排放到环境中上,放在违法事件查处上。
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期望提高
陈善荣介绍,2005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受理公众投诉环境案件达49.9万件,2005年总局环监局就受理公众投诉环境问题案件500多件。环境问题已成为国内社会的热点问题。2005年国内有关非政府组织对北京、上海、广州等10个城市的居民做过调查,环境保护在这些城市里已成为最受关注的国内社会热点问题之一。这些投诉和热点问题的背后,大多数有环境违法违纪的因素,一旦处理不及时、处罚不到位,就有可能引发社会问题,进而造成巨大社会影响。
环境执法外部干扰增多
“一些地区对于环境违法企业为什么查处不到位、关停不力,可能后面也隐藏着腐败问题。”在一次全国性的环境执行工作会上,环保总局的一位副局长说了这样一段话,“有些地方的官员为追求短期政绩,视环境保护为区域发展的障碍,搞地方保护”。
这位副局长还指出,群众反映“官不清则水不清”,有的地方存在政府官员参股办污染企业的现象,4月中旬媒体曝光的东部某县政府官员办污染严重的炼油厂,只是“冰山一角”。
另一方面,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也是执法面临的难题。据了解,一些排污单位将孙子兵法用到污染物偷排偷放上,逃避环保部门执法检查。
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滞后,环保执法队伍问题多
环保总局的一位官员介绍,陕西省的一个县环保局居然连办公室都没有,这实在让人难以想象。30多名环保局的员工只有一间类似仓库的大房间,全体职工只能保证一人一把椅子,连桌子都没有。连办公桌都没有的环保局可能是比较极端的情况,但普遍的情况是,全国有几百个县级环保部门没有环保执法必须配备的装备。
除了缺乏必要的办公条件外,更让人惊诧的是,作为执法部门的环保局在一些地县甚至实行的是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的工资支付方式,环保部门要么得靠自己找钱养活自己,要么由财政支付一部分工资,剩下的部分要环保局长去动脑筋。
安徽一个县的环保局长就摇着头告诉记者,人事部门确定该环保局公务员编制为11人,事业编制25人,但这个环保局现有公务员8人,事业编制人员51人,超编26人。除8名公务员工资由财政全额拨款外,从1993年开始,财政每月给事业编制的51人总共只发4500元补助,其余的从环保局收取的排污费中,按照75%返还给局里发工资。有企业嘲笑,环保局收取的“排污费”就是环保部门“人头费”,这让身为执法人员的环保局领导感到异常尴尬。
在这次督查组对安徽省阜阳市督查后,阜阳市市长当场拍板,决定要将阜阳市环境执法机构改为全额拨款单位,但环保执法机构全部吃皇粮的情况在全国毕竟少之又少,能否通过专项行动促进解决这些制约,各级环保部门都非常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