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问题突出,已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甚至在局部地区环境已经威胁人类的生存,环境移民或者环境难民时常涌现,如何快速遏制中国环境恶化,不仅是中国政府必须严正以待的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到民族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
中国的环境问题十分复杂,随着世界一体化趋势加剧,中国融入世界的步伐加快,中国的环境问题带有浓厚的世界性特征,中国的环境问题与世界的环境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一方面,中国已经成为逐步成为“世界工厂”,一些产品正源源不断输入世界各国,与此同时,生产这些产品产生的垃圾却留在在中国,中国渐渐演变成“世界垃圾场”;另一方面,中国也成为发达国家垃圾的主要倾泄地,“洋垃圾”污染本已脆弱的中国环境。
据《东南快报》报道,中国每年有价值160亿英镑的货物运往英国,作为“回报”,英国每年将190万吨垃圾运回中国。根据有关资料,1997年英国大约有1.2万吨垃圾倾泄到中国,2005年英国运往中国的垃圾数量高达190万吨,短短的8年时间,垃圾数量扩大了158倍!另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人员透露,全世界数量惊人的电子垃圾,有80%出口亚洲,其中有90%进口中国。2002年2月25日,硅谷防止有毒物质联盟和巴塞尔行动网络联合公布了亚洲电脑垃圾进口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指出,美国每年大约有50—80%的电脑垃圾被出口到了亚洲,主要出口地是中国。中国成了世界最大的垃圾倾倒场。
面对中国成为“世界垃圾场”的现实,我们不能再等待了,我们必须尽快行动起来,摘掉“世界垃圾场”帽子,保卫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还民众一个曾经拥有的碧水蓝天。
一、“世界垃圾场”的显现与发展,凸现我国有关部门环境监管不严,缺乏足够的敏感度和快速的反应能力,我们必须深刻反思,汲取经验和教训
世界垃圾倾倒中国,早已有迹可寻, 如1993年9月韩国7家公司以“其它燃料油”的名义,将1228吨腐蚀性化工废弃物运抵南京港; 1994年7月在厦门非法进口了美国70台废多氯联苯变压器;1995年6月,从德国进口食品袋、饭盒、饮料罐等生活废弃物等678吨货物抵运江西;2002年2月28日,浙江省台州海关查获一批重达800吨的“洋垃圾”; 2005年3月,在荷兰鹿特丹港截获的一艘前往中国的英国货船上,54个集装箱内装满了食品垃圾、塑料废品、饮料罐、旧衣服、废电池以及废旧手提袋等生活垃圾。如果仅从1993年垃圾倾倒算起,到现在近15年了,发达国家倾倒垃圾现象不仅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而且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不能不引起我国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反思,我们不能再容忍类似的事件发生了,必须采取果断措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遏制这种情况的继续蔓延!
二、建立“世界垃圾场”的强制性长效性机制,消除“世界垃圾场”迫在眉睫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是中国消除“世界垃圾场”的强制性长效性机制。1989年3月22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瑞士巴塞尔召开的世界环境保护会议上通过了《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 (Basel Convention on the Control of Tran boundary Movements of Hazardous Wastes and Their Disposal)(简称《巴塞尔公约》),1992年5月正式生效,已有近百个国家签署了这项公约,中国于1990年3月22日在该公约上签字。《巴塞尔公约》旨在遏止越境转移危险废料,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和转移危险废料。公约要求各国把危险废料数量减到最低限度,用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式尽可能就地储存和处理。公约明确规定:如出于环保考虑确有必要越境转移废料,出口危险废料的国家必须事先向进口国和有关国家通报废料的数量及性质;越境转移危险废料时,出口国必须持有进口国政府的书面批准书。公约还呼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通过技术转让、交流情报和培训技术人员等多种途径在处理危险废料领域中加强国际合作。我国虽然批准了《巴塞尔公约》,但相关国内配套性法律主要是2004年12月底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于控制外国向我国越境转移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规定则比较简略,如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法律,远远不能满足控制我国“世界垃圾场”的现实需求,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的实施细则,使相关法律更具有操作性。同时,适时调整有关废物进口管理名录,并且根据进口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遏制垃圾进口。
三、逐步改变我国“世界工厂”经济发展模式
我国已经渐渐成为“世界工厂”,“世界工厂”式的经济发展模式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将中国与世界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经济相互依赖。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生产模式也出现了新问题,“世界工厂”为世界生产产品,消耗了大量的资源环境,给我国的环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特别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物留在了中国,中国自觉不自觉地成为“世界垃圾场”,中国以牺牲自己赖以生存的环境为代价为世界环境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们必须想方设法、因地制宜地改变这种经济发展模式,改变经济增长模式,调整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让经济的发展与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产品出口与环境经济协调发展,改变“世界垃圾场 ”式的自杀发展方式,将碧水蓝天留给我们自己,也留给我们的后代!
四、建立中国特色的“绿色贸易壁垒”制度
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目的,通过立法或制订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法规,对国外商品进行准入限制的贸易壁垒。
目前有一种看法,认为“绿色贸易壁垒”限制了世界贸易,是发达国家运用其先进的技术对发展中国家“贸易歧视”。应该改变这种看法,从我国的环境资源承载力角度来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贸易壁垒”制度,有利于消除中国的“世界垃圾场”。在国际贸易中加强环境管理,有利于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和生命,通过提高门槛,限制破坏我国环境物品进口,是我国资源环境现状的迫切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很迫切的。
目前,美国1吨有毒废物的处理费高达400美元以上,比上世纪七十年代上涨了16倍,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环境标准低,监管力度不足和法律的缺陷,危险废物的处理费很低,甚至垃圾倾销商通过付费给垃圾进口商的方式倾销垃圾,这种差价导致垃圾商为从中牟利,想方设法进口垃圾,因此,通过经济手段让进口者无利可图,甚至付出刑事责任的代价,彻底遏制“世界垃圾场”继续毒害我国环境!